【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反水貨客者今年初進行所謂「光復元朗」行動,其間多次爆發警民衝突,事後有多人被捕。其中一名報稱保安員示威者,被指管有一個內含辣椒素及二丙純混合物的噴水瓶,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他24日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時否認控罪,案件將於明年1月8日審理,其間被告續獲准以原有條件保固釋候訊,包括禁足元朗。
被告林達榮(25歲)被控今年3月1日,在元朗壽富街附近攜有一個載有辣椒素類物質及二丙醇液體混合的噴水瓶。
裁判官聽聞被告因此案而被禁足元朗時感到驚訝,「成個元朗區都唔去得?」惟最終決定維持上次主理本案的裁判官李維治的決定,准被告續以原有條件保釋候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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