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田雯 南京報道)11月25日上午,江蘇省徐州市豐縣法院就該院法官黃濤在給情人的保證書上蓋公章一事,向社會發佈通報,稱已介入調查,將依法嚴肅處理。
據該院通報,黃濤系豐縣法院順河人民法庭法官。11月24日上午,黃濤就其違紀情況向法院領導報告,並作出書面檢查。當日中午,豐縣法院黨組立即召開黨組會,作出對其暫停執行職務、接受組織調查的決定,並向豐縣紀委作了報告。24日下午,豐縣紀委已開始對該事件進行調查。豐縣法院表示,將根據豐縣紀委的調查結論,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絕不姑息,並將處理結果向社會公開。
25日,黃濤向情人寫的7封離婚保證書在網上熱傳,其中有3份還加蓋了「豐縣人民法院順河人民法庭」公章,2份按有指印,其餘2份只有簽名。其中一封蓋有公章的保證書上寫道:「親愛的,我保證以後不再惹你生氣,我應該好好的對待你,我非常愛你,心心相印,永不變心,海枯石爛。」黃濤還於去年11月被江蘇省高院評選為2012-2013年度全省「優秀人民法庭庭長」。黃濤受訪時表示,公章並非自己所蓋,是對方偷偷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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