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海巖 北京報道)內地電力體制改革六大核心配套文件於30日正式印發,標誌著新一輪電力改革全面落地。未來將盡快在全國範圍內實施輸配電價改革,並向社會資本開放售電業務,並推進建設跨省跨區電力交易中心。其中售電業務開放引人關注,有機構估算售電業務將是收入達到萬億人民幣級別的大市場,重慶、廣東將作為試點率先實施改革。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佈《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啟動了新一輪電力體制改革,這次新發佈的6個配套文件涉及輸配電價改革、電力市場建設、電力交易機構組建、放開發用電計劃、售電側改革和規範燃煤自備電廠等6大方面,亦是本輪電改最核心問題,業界認為,電力體制改革由此進入實質實施階段。
售電業務的開放是本輪電力改革中外界關注的焦點。此次發佈的《關於推進售電側改革的實施意見》文件指出,向社會資本開放售電業務,多途徑培育售電側市場競爭主體。「電網企業對供電營業區內的各類用戶提供電力普遍服務,保障基本供電,承擔其供電營業區保底供電服務;發電企業及其他社會資本均可投資成立售電公司;擁有分佈式電源的用戶,供水、供氣、供熱等公共服務行業,節能服務公司等均可從事市場化售電業務。」
有機構估算,售電側市場開放後的總收入為萬億人民幣級別。國家電網公司能源研究院副院長張瑋表示,允許各類社會資本進入售電領域和新增配電領域,將帶來新的潛在盈利機會。隨著售電側放開,發電企業、供水供熱企業、燃氣企業、節能服務企業、新能源企業等市場主體進入售電側開展業務。隨著發電成本降低,用戶電價也將降低,從而增加企業利潤,拉動地方GDP增長。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巡視員王強在電力改革通氣會上表示,12月初,國家發改委將批復重慶、廣東作為售電側改革試點,允許社會資本投資增量配電網,成立擁有配電網運營權的售電公司,以及允許社會資本成立獨立的售電公司,開展售電業務等。
在輸配電價改革方面,改革細則提出,按照「准許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則,核定電網企業准許總收入和分電壓等級輸配電價,建立獨立的輸配電價體系。改革後,電網企業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不再以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的價差作為主要收入來源。
國家發改委經濟體制綜合改革司巡視員王強在電力改革通氣會上表示,過去政府對電價是全環節管理,本輪改革後,政府僅僅管理自然壟斷環節,即電網企業的輸配電價部分,輸配電價核定可以讓電網企業的成本明確化。電網企業的營利機理改變後,未來可以使發電端的成本下降很快傳導到用電端,同時電網企業也可以節約成本,提高效率,發電企業和電網企業,同時降低成本,將是電改紅利的集中體現,如果全國輸配電價下降1分錢,就將給用電端節約40多億元。
此外,改革細則提出,將組建相對獨立的不以盈利為目的的電力交易機構,組建跨省、跨區以及省域範圍內的電力交易中心,探索在全國建立統一的電力期貨、衍生品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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