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劉凝哲 北京報道)在中國首部反恐怖主義法立法期間,曾引發美國等輿論抨擊,認為此法將影響言論自由及中美貿易關係。全國人大法工委刑法室副主任李壽偉昨日就此表示,中國在反恐法的立法過程中參考了美國、歐盟等相關法律和規定,同一些世界主要國家的規定基本一致,不會影響相關企業的正常經營活動,亦不會損害公民網絡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等問題。
中國反恐怖主義法第18條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應當為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依法進行防範、調查恐怖活動提供技術接口和解密等技術支持和協助。這條規定引發美國不斷「關切」。李壽偉就此表示,之所以制定這一規定,是因隨著信息技術發展,恐怖主義出現一些新趨勢,不僅是在中國,包括國際上很多地方都是這樣,越來越多的恐怖分子利用網絡宣揚煽動恐怖主義,還利用網絡組織策劃實施恐怖活動,將網絡作為一個重要工具,即網絡恐怖主義活動,已成為國際公害。
「在打擊網絡恐怖主義這個問題上,從目前各國的做法來看,一方面是要研究完善相應的制度措施,要給執法機關必要的一些執法手段。另一方面,要相應地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互聯網服務提供者履行社會責任。」李壽偉說,比如美國就有通信協助執法法,還有一些其他法律,都規定網絡服務商、網絡經營者要具備相應的技術能力,為司法機關包括執法人員進行合法監聽提供技術協助。另外,對於加密傳輸的一些文件,這些企業要提供相應的解密支持,都在法律中作出具體規定。
李壽偉表示,中國在反恐法立法過程中廣泛聽取了包括相關領域企業的意見,最終才確定第18條的出台。他強調,這樣規定符合反恐怖主義工作的實際,評估顯示,這樣的規定不會影響相關企業的正常的經營活動,也不存在利用這個規定來做後門,侵犯企業的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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