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深圳晚報報道,公務員隊伍的流向一直備受關注。深圳公務員隊伍情況如何?1月27日,記者從深圳市人社局獲悉,2015年深圳市政府系統共有194名公務員辭職、辭退及被開除,比2014年多 30 人。
194名公務員辭職、辭退及被開除
1月27日,市人社局回復深晚記者,2015年,深圳市政府系統(含市直政府機關、區直政府機關及全部的街道辦事處的公務員,不含黨群系統的6000多名公務員)離職公務員270人。
據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公務員離職主要分為辭職、辭退、開除、調至本深圳國有企事業單位、調至市外機關事業單位等幾類情形。其中,2015年辭職、辭退及被開除的公務員有194人,約占政府系統公務員的 4.84%,調往深圳市國有企事業單位或市外機關事業單位則 76人。
離開 「 體制內 」 的公務員年齡、性別、職務構成是怎樣的?市人社局提供的數據顯示,2015年,在深圳市政府系統辭職辭退開除的194人中,男性有164人,女性30人。35週歲以下的有52人,35週歲以上的有142人。
近四年辭職、辭退、被開除的人數上升
「 辭職、辭退及被開除的人中,被動辭退和開除的佔少數。」市人社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同時,相對於全市政府系統的公務員,主動辭職者的比例仍然很低,屬於正常範圍的流動。
不過,縱觀近年來深圳公務員流出的數據,辭職、辭退及開除的公務員人數在上升。2012年深圳辭職、辭退及開除的公務員有118人,2013年為 149人,2014年為164人(此前報道為191名,是包含了黨群系統辭職、辭退及開除的公務員)。
對於近幾年屢見報端的公務員辭職這一現象,有輿論以此與上世紀 90年代成規模的公務員 「 下海潮 」相類比。而在深圳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馬敬仁看來,兩者並不能相提並論,前者的出現,屬於正常社會職業的流動,也不會影響整個公務員隊伍的穩定性。
專家:引入淘汰懲罰機制時 也要引入激勵機制
對於深圳公務員辭職這一現象,馬敬仁解釋,相對於其他城市而言,深圳的市場經濟更加發達、創新創業的機會也較多,對於各類優秀人群包括 「體制內 」人員的吸引力也較大,這也促使部分深圳公務員主動辭職,去嘗試更多的可能性。同時,馬敬仁表示,隨著國家對機關事業單位養老改革的推行,公務員流出的渠道也更加順暢。
「 政府對黨政機關幹部權力的行使更加精細化,把『權力關在籠子裡』,引入淘汰、懲罰機制,有利於這一群體提供更好的服務。」不過,馬敬仁也表示,「政府在引入淘汰、懲罰機制的同時,也要引入競爭、獎勵機制。否則,在驅逐劣幣的同時,可能也會把良幣驅逐了。而現有的制度設計在這一方面仍有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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