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央視新聞網報道,今天,廣西防城港防城區法院一審判決楊彩蘭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處罰金8000元,作案工具白色三星牌手機一台,予以沒收。楊彩蘭曾在微博中謊稱父親在天津港爆炸中去世,博取同情,非法獲取網友「打賞」96576.4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