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姆林森 【文匯網訊】據《商業內幕》雜誌(Business Insider)報道,當地時間3月5日,「電子郵件之父」雷·湯姆林森(Ray Tomlinson)離世,享年74歲。
當日,谷歌公司副總裁兼首席互聯網顧問文特·瑟夫(Vinton G. Cerf)在推特網(Twitter)上確認了這一消息。報道稱,湯姆林森的死因可能是心臟病所致。
湯姆林森於1971年發明了電子郵件(E-mail),他因此入選由被互聯網協會(ISOC)評選的首屆互聯網名人堂,美國《福布斯》雜誌曾對湯姆林森評價說:「對他個人來說,『@』只不過是一件小發明,但對整個世界來講,則無疑是一件偉大的發明。」
除了發明電子郵件外,他還參與制定了許多網絡協議,包括1974年為遠景網絡制定的TCP/IP協議。
是他讓郵件裡有了「@」
湯姆林森生於1942年。幼年的湯姆林森對一切機械的運轉方式都非常著迷。「在我還是個孩子的時候,我就喜歡把家裡的表或收音機等東西拆開,研究它們是如何工作的。於是,我在大學選擇專業時,很自然地便選擇了工程科。」他說。
1967年,他拿到麻省理工學院電腦工程博士學位後,在一家名為Bolt Beranek and Newman(博爾特·貝拉尼克—紐曼,簡稱BBN)的公司從事電腦研究工作。當時,該公司受聘於美國國防部,參與互聯網(Internet)前身——阿帕網(Arpanet)的建設和維護工作,這是一個與美國4所大學的電腦相互連接的網絡。
1971年秋天,湯姆林森尋找一種電子郵箱地址的表現格式,他首先編寫了一個小程序,可以把程序的文件轉移協議與另外一個程序的發信和收信能力結合起來,從而使一封信能夠從一台主機發送達到另外一台。於是,第一封電子郵件誕生了。
當時,湯姆林森決定採用『@』符號分隔用戶名和計算機名。他把『@』這個符號叫做是電腦鍵盤上唯一的一個介詞——之所以使用「@」的主要原因是:它具有介詞,或者前置語的性質,而這個符號不存在於26個字母中,所以我們就不會將它和郵箱用戶名以及後綴給搞混。
「我看著電腦鍵盤,然後開始想:我該選哪個才不會讓人們把這個字母和用戶名混在一起呢?」湯姆林森回憶說,「人們可能會在用戶名中使用逗號,斜槓和空格,而在剩下的幾個可選的符號中,『@』這個最有意義,最說的通。它可以表示介詞『at』——哈哈,可能是我英語不太好吧。」
「從沒想過Email會如此普及」
事實上,湯姆林森記不請第一封電子郵件誕生的具體日期,也不記得歷史上第一封電子郵件的內容,也許是類似於「QWERTIOP」這樣一串隨意在電腦鍵盤上敲打出來的字母。
「他只知道這封郵件是由他從一台電腦發到另一台電腦上的。」湯姆林森的同事傑裡·布徹菲爾(Jerry Burchfiel )回憶說:「他一邊向我展示成果,一邊叮囑我說『千萬不要告別其他人,我們拿錢可不是為了做這個的。』 」
湯姆林森的發明隨即獲得成功,他得到了美國國防遠景研究計劃局的支持,並將其作為內部人員通信的首選方式。不過,湯姆林森從未想到電子郵件會在今天如此普及,也從未想到是他開創了通信時代的革命。
他說:「我只覺得這種方式非常有用。這是一種不需要太多設備資源的通信方式。當時我無法預料,今天計算機產業能有如此突飛猛進的發展。30年前,大約只有幾百個網絡用戶,那時的設備和與網絡相連費用都是非常昂貴的。」
如今,電子郵件改變了許多企業做生意的方式,也改變了成百上千萬的人購物和從事金融活動的方式,還成為了遠隔千里的家人之間經常保持聯繫的最佳途徑。美國《Darwin》雜誌認為,「電子郵件的發明毫不遜色於電話的發明。」倫斯勒理工學院(RPI)技術名人堂對他的評語是:「可以說,是湯姆林森在無意間改變了人們的溝通習慣,帶來了一個全新的交流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