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部分區已實施的「跨區首套」契稅優惠,被媒體披露後隨即叫停。資料圖片。 【文匯網訊】(記者 古寧 廣州報道)廣州市地稅局15日發佈公告,稱將落實此前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地稅局、廣東省住建廳已於此前聯合轉發的國家相關部門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通知,並明確廣州暫不實施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稅優惠政策。中介人士解讀稱,按這一說法,廣東在落實契稅相關優惠政策時,並沒有任何本地化政策,「跨區首套」契稅優惠政策不僅在廣州「沒戲」,在廣東全省也「沒戲」。
穗首套144平米以上契稅減半優惠
2月24日,廣州部分區已證實,已開始實施「跨區首套」契稅優惠,購房者只要在購房區無房,即享受首套房契稅優惠。但第二天,廣州市地稅局緊急叫停了這一做法。廣州市地稅局的最新公告顯示,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地稅局、廣東省住建廳已聯合轉發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契稅營業稅優惠政策的通知》,並規定上述政策執行後,粵財法(2010)88號文關於契稅的條款全部廢止,並沒有任何本地化發揮。 按國家規定,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積為90平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而面積為90平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不過,廣州、北京、上海、深圳等城市,暫不實施該項契稅優惠政策。按穗最新政策,廣州本市內購買的首套房都可以按照新政繳納契稅。符合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條件,購買90平米以下住房者,依舊按照1%稅率契稅繳納,而90平米以上則都按照1.5%的契稅標準執行。而符合唯一首套條件的購房人,所購房屋達144平米以上者,將享受由原3%稅率降為1.5%稅率的契稅優惠。而此前通過中介成交的二手房交易已享「跨區首套」契稅優惠的,需補繳契稅款。
專家指實施「跨區首套」影響也有限
由此,廣州「跨區首套」契稅優惠政策暫沒戲。但業界人士表示,即便實施影響也有限。在廣州限購政策沒有放鬆的大前提下,「跨區沒房即當首套」,只是針對廣州戶籍的客戶而設,因非廣州戶籍客戶在廣州只能買一套房,不存在跨區概念。滿堂紅鏈家市場部統計的數據,2015年廣州籍客戶購買二手住宅的比例為38.8%,與2014年38.9%持平。滿堂紅鏈家市場部高級經理周峰表示,「區域情結」是廣州本地客戶置業前考慮的要素之一,故「跨區沒房即當首套」的操作,其效果並沒有對外圍區域放鬆限購政策明顯,外地客戶才是廣州樓市的成交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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