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立法會19日三讀通過《東區海底隧道法例(修訂)條例草案》,政府於八月東隧專營權屆滿後,將接手經營。根據政府提出條例草案,政府接手隧道後,原有的運作模式和收費不會改變。另外有議員提出包括訂立日落條款的修正案,在分組點票下全部被否決。
在三讀通過前,官員及議員就條例草案發言,其中民主黨議員胡志偉提出五項修正案,希望訂立日落條款,要求政府在一定年期後檢討東隧收費,從而達到分流作用。
建制派對是否支持日落條款意見分歧,身兼法案委員會主席的民建聯議員陳鑑林認為沒有必要,而新民黨田北辰和自由黨則表態支持,另外反對派議員也表示支持,有議員批評政府無處理三隧收費不均的問題,日落條款可以監察政府。
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表示,條例草案純屬技術性修訂,待東隧回歸政府後,會隨即展開三隧分流的研究,在2017/18立法年度會完成三條過海隧道收費調整方案,並提交方案予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討論。
張炳良又指日落條款會為未來討論加上很多不必要的制肘,製造法律上的不明朗,表示在未有分流策略前調低東隧收費,會令九龍東交通情況惡化,因此認為胡志偉提出加入日落條款的修正案並無必要。
胡志偉提出的五項修正案全部經分組點票後被否決,條例草案經立法會三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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