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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健超襲警及拒捕罪成判囚5星期

2016-05-30

【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早前被裁定一項襲警及兩項拒捕罪罪名成立,下午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判監5星期。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本案控罪為例外罪行,即不能判以緩刑。

裁判官斥被告襲警行為絕不輕微,對於無辜及素未謀面的警員淋潑液體,是挑釁及侮辱警方的行為,與一般襲警案不同。

被告曾健超獲准保釋等候上訴。

責任編輯:梁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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