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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土壤污染治理要經濟與社會效益並重

2016-06-03
周奕豐向記者介紹美國土壤和汽車尾氣治理方面經驗。記者 馬琳攝周奕豐向記者介紹美國土壤和汽車尾氣治理方面經驗。記者 馬琳攝

【文匯網訊】(記者 馬琳 北京報道)「千呼萬喚使出來」的「土十條」讓多年為土壤污染問題奔走的全國人大代表、鴻達興業集團董事長周奕豐非常欣慰。他向本報記者表示,內地土壤環境狀況總體不容樂觀,部分地區土壤污染嚴重,18億畝耕地紅線受到環境污染的嚴峻挑戰,「土十條」的出台對保障土壤安全可謂是一場及時雨。但在高興之餘,他認為,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是一項長期工程,資金需求巨大,目前尚沒有成熟的商業模式,社會資本參與的渠道也不暢通。政府宜明確「誰治理誰受益」的原則,利用PPP模式、發行綠色債券等方式,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其中。

作為一名全國人大代表,周奕豐一直呼籲全社會提高對土壤污染防治及土壤改良工作的重視,曾自費千萬調研土壤治酸。在近年來的全國兩會期間,他多次提出有關土壤污染防治與改良修復的建議。

此次公佈的「土十條」,他提出的多條建議被採納,包括建設土壤數據庫、標本庫,摸清土壤環境質量狀況;加快推進土壤污染防治立法;推行土地休耕制度試點;設立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等。

「看到『土十條』終於出來了,我非常高興」,周奕豐說,這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大事,因為土壤安全關係整個環境體系,也是保障農產品安全的根本。

周奕豐認為,土壤污染防治必須先摸清家底,再有針對性的制定規劃措施。而在全國範圍實施土壤調查,首先必須打開土壤檢測監測市場。

而在土壤修復階段,周奕豐建議,考慮到土壤污染治理具有持續性、持久性,現階段土壤污染治理及修復所需資金巨大,可以效仿美國建立「超級基金」。該基金的資金來源從工業指標和商業指標中提取,採用政府性信託基金運作模式,專人投資管理,獨立核算。

目前,這一點在「土十條」中已經有所體現。「土十條」明確提出,中央財政整合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等,設立土壤污染防治專項資金,用於環境調查與檢測評估、監督管理、治理與修復等工作。

此外,周奕豐認為,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土壤污染治理,也可以解決資金來源問題。在「土十條」修改完善期間,環保部曾對他提出的積極引導社會資本參與意見給予肯定。此次「土十條」就明確,要激勵相關企業參與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

「但考慮到目前土壤污染治理的商業模式尚不清晰,治污的付費主體也不明確,很多社會資本雖然參與積極性很高,但卻不知道要如何參與。」周奕豐建議,從「誰治理誰受益」的角度出發,政府可以考慮通過土地指標置換、治理污染后土地流轉給治污者等多種方式,打通社會資本的參與渠道。

周奕豐還透露,他的公司目前已經在土壤修復方面進行了不少探索。在內蒙古鄂爾多斯市、烏海市等地,鴻達興業已達成約19萬畝土地的流轉意向,開展土壤修復項目,也在逐步建設土壤改良示範基地。土地經改良後,可種植水稻或租給農戶等。此外,公司自主研發的土壤調理劑也已成功推向市場,取得良好效果。

不過,周奕豐強調,土壤污染的治理不光要看經濟效益,更要注重社會效益。為此,他創辦了中國第一家公益性民營土壤研究機構——廣東地球土壤研究院,致力於土壤防治與修復技術的研究與開發,拓展土壤修復產品品種和應用領域,推動土壤修復產業的發展。目前,廣東地球土壤研究院已從國內外各地採集土壤樣本500多個,正在建設中國第一家民營資本籌建的綜合性土壤標本館。

責任編輯:星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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