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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宇署城大初步報告

2016-06-17

【文匯網訊】(記者 文森)屋宇署今日就城市大學胡法光運動中心塌頂事件發表初步報告。屋宇署列出11個導致倒塌事件的可能因素,包括屋頂空間桁架裝置設計缺陷、綠化覆蓋面導致屋頂負荷過重等,又說涉事屋頂的樓板鋼筋混凝土厚度與屋宇署批准圖則不同,物料層也沒有在圖則顯示。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表示,所有工程須按批准的圖則建造,如有改動均要得到屋宇署批准。

倒塌事件於5月20日發生接近一個月,屋宇署終於發表12頁初步調查報告。署方檢查和測試了綠化覆蓋面和倒塌屋頂結構樣本,指支撐屋頂的桁架沒有明顯生鏽,但抽取屋頂樓板芯樣發現,鋼筋混凝土層的厚度,與屋宇署記錄的批准圖則顯示的不同,而其他物料層,包括防水膜、批盪、隔熱物料等,並沒有在批准圖則中顯示,鋼架結構的設計計算資料則顯示不同成分的面層。

署方又從城大提供的文件得知,位於體育館屋頂的綠化覆蓋面由數層物料組成,包括植被層及泥土層等,在鋪設綠化覆蓋面前,並沒有就此向屋宇署呈交建築圖則。

署方經調查後列出11個可能導致倒塌事件因素,其中7個關於空間桁架裝置,包括設計缺陷、使用不合標準的物料、建造不一致或不符合原本設計、工程質量欠佳、裝設過多屋宇裝備導致負荷過重、欠缺保養或違規改動。另外4個可能性關於屋頂綠化,包括綠化覆蓋面下方的屋頂樓板導致負荷過重、綠化覆蓋面導致負荷過重、排水系統欠妥及屋頂積水,以及屋頂使用不當。

署方補充,由於瓦礫狀況不穩定,無法詳細視察倒塌的空間桁架裝置,會在臨時鞏固工程完成後,再進行視察。

建築、測量及都市規劃界立法會議員謝偉銓表示,所有工程包括用料都要根據批准的圖則建造,如果其後有改動,視乎改動情況可能需要再入則,並再得到屋宇署批准。他又說,事件難以接受,因為城大不乏資源及人才,更應嚴格執行規例,呼籲城大作出檢討。

屋宇署表示,由於調查工作仍在進行,現階段署方不宜就倒塌原因、涉事綠化工作是否屬於須要事先向屋宇署入則等建築工程及相關責任問題作出評論。仍須作進一步調查,包括採集樣本、為樣本及物料進行實驗室測試,以及詳細現場驗證。在得出物料測試結果後,屋宇署會進行詳細分析,包括電腦建模及計算。

責任編輯:王自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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