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記者 杜法祖)做成39人死亡的2012年國慶日南丫海難慘劇,案發時擔任首席驗船主任的海事處前助理處長蘇平治,因指示下屬不執行2007年生效的「乘客和救生衣等同數量」的條例,早前在區域法院經審訊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21日被判即時入獄16個月。法官強調,被告的失職令公眾感到非常震驚,相信公眾需耍長時間才能對海事處甚至整個公務員制度重建信心。
法官游德康判刑時強調,慘劇發生時船上沒有兒童救生衣,間接增加了傷亡數字,雖然沒證據證明撞船意外跟沒有執行救生衣新例有直接關係,但蘇平治指示下屬不用跟新例明顯是失職行為,救生衣可以提高意外發生時乘客的生還機會,船上沒配備的後果可以非常嚴重。被告既然選擇沿用過往舊例的指令,他便需要為此承擔責任。
由2007年至2010年,被告在海事處任職經理及首席驗船主任,其行為失當持續長達3年零4個月,被告一直有機會及權力更改指令,惟被告無這樣做。
游官接納現年59歲、已經停職的蘇平治是一名出色的公務員,深受同事愛戴和尊重,但同時被告為了與業友保持友好關係,而犯下本案。考慮到被告對工作及家庭的貢獻、為慈善籌款出力、定罪後會失去長俸及影響一直以來的穩定生活,決定減刑兩個月。游官謂今次判刑並非為了南丫海難及死難者,只是為着被告的瀆職而量刑。
蘇平治的親友閒判後激動落淚,走到犯人欄與被告道別,辯方在庭外透露,相信會就定罪及判刑上訴。協助南丫海難死者家屬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表示尊重法庭判決,但認為有家屬覺得判刑過輕,公開呼籲蘇平治協助提供更多資料,找出其他需要負責任的失職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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