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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否認收受黎智英25萬 押9月底預審

2016-07-08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中) 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中)

【文匯網訊】(記者 鄧滔)被指收取《壹傳媒》前主席黎智英25萬元「黑金」的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上月二十三日被廉政公署拘捕及落案起訴一項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罪。案件今早在區域法院進行答辯,控方指梁不打算認罪。案件押後至9月30日作審前覆核,其間梁准以原有條件保釋外出。

代表控方的律政司高級檢控官連普禧今在庭上表示,梁國雄不打算認罪;而控方有眾多文件仍在處理中,現階段又不知道梁國雄會否就收取過涉案25萬元的款項作出爭議,但若梁提出有關爭議,審期將會加長,故控方認為有需要安排審前覆核,待處理有關事項。法官胡雅文聞言,押後案件至9月30日作預審,並批准梁以原有的3000元繼續保釋外出。

據悉,控方將會在證人例表上加上最少五名證人,當中大部分為立法會秘書處人員。

被告梁國雄今早由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人民力量主席袁彌明,以及社運人士古思堯等人陪同下到達法庭。

本案被告為報稱立法會議員的梁國雄,他被控一項 「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罪。指他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立法會)議員,於2012年5月22日至2016年6月23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在執行其公職過程中或在與其公職有關的事上,無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及蓄意作出失當行為,即沒有向立法會申報或披露,或向立法會隱暪他於2012年5月22日透過Mark Herman SIMON 從黎智英接受一筆25萬港元款項。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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