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新華社報道,在18日至19日召開的全國司法體制改革推進會上,中央政法委要求要建立健全防範冤假錯案機制,針對歷史上的冤假錯案,在依法糾正的同時,要從制度上反思原因,避免重蹈覆轍。
會議提出,制定科學合理的司法責任追究制度,是確保辦案質量、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必然選擇。既有利於增強司法人員辦案責任心,又不會挫傷其積極性。目前,已明確了錯案問責和免責的條件。對故意違反法律法規或因重大過失造成錯案或其他嚴重後果的,特別是對因刑訊逼供、打擊報復、徇私枉法等情形造成冤假錯案的,必須依法追究司法責任。
會議提出,完善司法責任追究制度,堅持問責和免責結合。另外,針對歷史上的冤假錯案,在依法糾正的同時,要從制度上反思原因,建立健全防範冤假錯案機制,確保辦案質量,提高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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