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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儀館弄錯遺體 副館長等3人被處分

2016-08-03

【文匯網訊】據華商報報道,7月31日,何先生發現即將火化的遺體不是父親的,而寶雞市殯儀館工作人員在明知出錯的情況下,將錯就錯,未向館領導匯報。

8月2日,寶雞市民政局副局長、調查組組長戴紅冊稱,這是一起嚴重的責任事故,目前已對相關人員進行了處理,紀委部門也啟動了追責程序。

調查認定:只有兩具遺體出錯

據瞭解,7月31日逝者何某家屬質疑遺體出錯後,寶雞市民政局成立市殯儀館遺體火化差錯事故調查處理組,經調查認定:逝者李某的遺體7月28日23時20分被接到殯儀館,被工作人員存放在南庫6號位,但誤登記為5號位,定於7月30日9時20分火化,而何某的遺體7月29日12時接至市殯儀館,被工作人員存放在南庫5號位,登記為5號位。7月30日9時20分火化李某遺體時,將何某遺體當作李某遺體出庫火化,造成此起差錯責任事故。

戴紅冊介紹,事故發生後,調查人員將館內現存其它遺體的存放號位與登記信息逐一核對,均能一一對應,李某的遺體尚在,而無何某的遺體,所以認定只有這兩具遺體出錯。為了慎重起見,8月1日,市殯儀館委託寶雞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對李某的遺體和李某的弟弟進行DNA鑒定,兩人存在血緣關係。

6名抬運遺體業務人員被解聘

8月2日,市民政局為此事召開局務會議,市民政局向逝者何先生表示哀悼,向何先生親屬致歉。會議決定,給予市殯儀館業務副館長平敏行政警告處分。同時,市殯儀館決定,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業務股股長劉全奎、服務組組長姜永升行政記過處分,對平敏罰款1000元、劉全奎罰款2000元、姜永升罰款3000元,對劉軍(外包負責人)、聶麗等6名抬運遺體業務人員解聘。當日,寶雞市殯儀館館長陳群雁向家屬出具書面致歉信。

網友最為關注的問題是,寶雞市民政局有關負責人和殯儀館負責人在此次事件上,是否涉嫌瀆職?戴紅冊稱,寶雞市紀委已對此事啟動追責程序。

骨灰認定是目前最難的問題

對於家屬提出的如何證明骨灰就是何先生的問題?戴紅冊表示,家屬提出的問題也是最難的問題,從目前的科技手段來看真的沒法來進行鑒定,對於家屬的疑問民政部門也無法給家屬解釋和交代,只能對家屬安撫和賠償。

關於賠償問題,華商頭條網友@天空藍稱,如果這起事最終以金錢補償來彌補,這筆賠償款由誰出,會不會又拿納稅人的錢來買單?有網友稱,晚上去殯儀館祭拜遺體,工作人員要加收120元費用,希望民政部門給予解釋。針對這些問題,戴紅冊稱,現在與家屬的協商還沒有結束,賠償的錢由誰出暫時還沒決定,對於亂收費的問題,待民政局核實後,再做進一步處理。

目前,市民政局一名分管副局長已進駐市殯儀館開展為期一個月的全面整頓。

責任編輯:慧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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