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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應依法處理「港獨」事件

2016-08-17

【文匯網訊】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8月17日出發前往河南省鄭州市訪問前與傳媒談話,他指出,涉及「港獨」的事情,應該根據香港特區的法律、根據《基本法》去處理。以下為問答實錄。

記者:王振民昨天指談「港獨」已經違法和特區政府其實是寬鬆處理「港獨」問題。想問學生在校園內談「港獨」是否已經違法,和特區政府現時是否有壓力要更嚴肅地處理這問題?

律政司司長:我想可以從兩個角度去看。第一,作為香港人,我們有責任明白特區在《基本法》下的憲制地位和特區的法律地位;另一方面,作為政府,我們亦有責任維護《基本法》、執行《基本法》,亦有責任推廣《基本法》的內容。至於如何處理社會上現時出現「港獨」的事情,無論是選舉的情況也好,或在校內的情況也好,我認為都是根據香港特區的法律、根據《基本法》去處理,並不存在甚麼壓力或不壓力,我們始終都是根據香港適用的法律和《基本法》辦事。

責任編輯:周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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