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信息時報報道,廣州白雲區鴉崗村村官蕭裕超在村長競選中落敗後,出資70萬讓自稱「紀檢幹部」的張超明找人「查處」對手鄧某傑。張超明隨後找人劫持殺害鄧某傑,將其拋入順德一條河裡。8月16日,廣州中院對這起非法拘禁、故意殺人案作出一審判決,10名同夥中一人判死刑,兩人死緩;蕭裕超被以非法拘禁罪判刑15年。
52歲的蕭裕超是廣州市白雲區鴉崗村人。法院查明,蕭因競爭鴉崗村村長落選而對鄧某傑心存怨恨。自2012年9月開始,蕭裕超共出資70萬元找被告人張超明幫忙聯繫上級紀檢監察部門查處鄧某傑,結果對方沒有「搞定」。蕭裕超繼而要求張超明兌現承諾。2014年9月,張超明通過被告人羅志強找到鄭展江,商議決定由張超明出資70萬元,由鄭展江找幫手,負責處置鄧某傑。
2014年10月10日,鄭展江和幫手們開著事先租來的別克商務車和起亞小汽車,攜帶作案工具前往花都區鄧某傑居住的小區地下停車場守候,後因鄧某傑提前回家,劫持未果。次日,鄭展江等人繼續準備實施劫持。當日22時許,蕭裕超將鄧某傑離開村委會辦公樓及所駕車輛的消息告知張超明,張超明又通知鄭展江做好準備。23時許,鄧某傑駕車進入地下停車場停車。在電梯間時,鄭展江等幾人將其劫持並拉入車內,然後迅速離開現場。
其後,鄭展江與車上同夥商議決定殺害鄧某傑。當車開至順德轄區內一大橋上時,數人合力將鄧某傑拋入杏壇鎮一河內。2014年10月14日,有群眾在順德區河段發現鄧某傑的屍體。
競選村長落敗,竟然用這種令人髮指的手段來進行報復,這名「村官」與「惡霸」有何分別?單從這一點來說,別說當村長,蕭裕超這種法盲連當一名普通村官的資格都沒有。
責任編輯:吳筱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