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現場
【文匯網訊】2016年8月25日,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雲南省委原副書記仇和受賄一案。
據央視報道,貴州省貴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08年至2015年,被告人仇和利用擔任中共雲南省委常委、昆明市委書記,雲南省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推進、銀行貸款、工作調整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索取劉衛高等13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2433萬餘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仇和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仇和還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被告人仇和:今天,在審判長依法公正的主持下,庭審過程莊重、嚴謹、理性、文明,體現了依法庭審和人文關懷。我完全接受檢察機關對我的指控,絕對服從審判機關的最終判決。做到真心知罪,真情認罪,真誠悔罪,真切贖罪,負罪服法。
全國及貴州省兩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法院特約監督員、特邀咨詢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群眾60人旁聽了庭審。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責任編輯:梁瀟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