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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電總局:單條醫藥化妝品廣告時長不得超1分鐘

2016-08-28

【文匯網訊】據新京報報道,記者日前從國家廣電總局獲悉,今後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妝品、美容等企業、產品或服務的廣告,播放時長不得超過1分鐘,且不得以任何節目形態變相發佈,也不得以電視購物短片廣告形式播出。

近日,針對日前部分節目利用非專業機構、非專業人士假借普及健康知識的名義非法兜售藥品、保健品和醫療服務,播放虛假醫藥廣告的問題,廣電總局印發《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醫療養生類節目和醫藥廣告播出管理的通知》。

通知稱,醫療養生類節目只能由電台電視台策劃製作,不得由社會公司製作;播出醫療養生類節目,中央廣播電視機構、全國衛視頻道需報總局備案,其它頻道、頻率需報所在地省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備案。

同時通知提到,醫療養生類節目聘請醫學、營養等專家作為嘉賓的,該嘉賓必須具備國家認定的相應執業資質和相應專業副高以上職稱,並在節目中據實提示。

對於醫療養生類節目以介紹醫療、健康、養生知識等形式直接或間接發佈廣告、推銷商品和服務的情況,通知嚴禁直接或間接宣傳醫療、藥品、醫療器械、保健品、食品、化妝品、美容等企業、產品或服務,嚴禁節目中間以包括「欄目熱線」以及二維碼等在內的任何形式,宣傳或提示聯繫電話、聯繫方式、地址等信息。

廣電總局表示,各級新聞出版廣電行政部門要全面開展清理整治,同時還要與當地衛生、醫藥、工商、公安等部門溝通協作,共同治理違法違規行為。

責任編輯:紫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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