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9月8日上午,湖南張家界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長程丹峰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在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澎湃新聞報道,程丹峰為已落馬的全國政協原副主席、江西省原省委書記蘇榮女婿。2016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宣佈,程丹峰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株洲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株洲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2年期間,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蘇榮擔任中共江西省委書記(2007年12月至2013年3月)的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廖慈祥、范小清、上官建國(均另案處理)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三人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947.6萬元、港幣10萬元。
澎湃新聞記者從庭審現場獲悉,檢方指控的程丹峰受賄事實有三項:一是收受江西省吉陽房地產公司實際控制人廖慈祥所送人民幣200萬元,並先後向江西省吉安市、江西省財政廳相關領導打招呼,為廖慈祥協調關係;二是收受范小清所送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527.6萬元,為范小清的北京博瑞萊科技投資有限公司在收購江西鍋爐化工石油機械聯合有限責任公司所持的江西江聯能源環保股份有限公司94.33%股權過程中,向江西省南昌市相關領導打招呼;三是收受上官建國所送人民幣共計220萬元、港幣10萬元,接受上官建國的請托,先後找江西省共青城市、撫州市相關領導打招呼,為上官建國在江西省共青城市、撫州市進行房地產開發、棚戶區改造等方面幫忙。
檢方另查明,程丹峰於2009年違法收受裘強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53.8186萬元;2011年違法收受李斌所送財物,折合人民幣196.959萬元。
案發後,程丹峰退繳贓款人民幣550萬元,同時,株洲市人民檢察院中扣押程丹峰人民幣800.35萬元。
澎湃新聞注意到,1970年出生的程丹峰,1992年參加工作,長期任職於財政部,後於2011年7月調至湖南,任湖南省有色金屬管理局副局長、黨組成員,2012年10月起任張家界市委常委、副市長,至其案發時,程丹峰並無江西工作履歷,但其所有被指控的受賄犯罪,人物關係全部在江西。此其間,也系其岳父蘇榮擔任江西省委書記時。
檢方認為,被告人程丹峰利用其岳父蘇榮擔任江西省委書記的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廖慈祥、范小清、上官建國謀權不正當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程丹峰利用影響力受賄人民幣947.6萬元、港幣10萬元,以及違法所得的753.5276萬元,應當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目前,該案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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