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旺角年初一晚發生的騷亂,事後有多人被捕及控以暴動罪,其中兩名涉案男子,原先被控暴動罪,其後被改為控以較輕的襲警及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等3項罪名,兩人都不認罪,案件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
控方表示,將會傳召5名警員作供,同時亦會呈上現場錄影片段。
辯方代表律師表示,爭辯理由包括,首被告當時的行為是否屬於擾亂秩序的行為、及次被告不同意警方指襲警的人是他,而即使是他,但當時有警員毆打途人,辯方認為如果有人犯法,其他人阻止對方犯法,不屬於襲警。
首被告陳卓軒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指他在今年2月9日、在彌敦道683號外,拋出一個垃圾桶到行車線上,意圖破壞社會安寧。
次被告陳宇基則被控兩項襲警罪,指他在同日同地分別襲擊一名警長及一名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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