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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小麗案:關新偉未交保證金 法庭撤銷申請

2016-11-18

【文匯網訊】關新偉就劉小麗宣誓提選舉呈請,要求取消劉小麗議員資格,由於關新偉遲交選舉呈請通知書,法庭撤銷申請。

據香港電台11月18日報道,香港政研會參選九龍西立法會議員的參選人關新偉8日入稟高等法院,遞交選舉呈請要求取消劉小麗議員資格,指同區當選的劉小麗以極慢速度宣誓,顯示她無意遵守誓詞,要求法庭裁定劉小麗宣誓無效。

由於關新偉在提出選舉呈請後翌日離港,律師稱未能向他尋求指示,關新偉未能在限期內繳交2萬元選舉呈請保證金。

法官區慶祥表示,如呈請人無法繳付該筆保證金,須於入稟後5日內申請,現時已超出期限。

法官區慶祥表示,關新偉一方未能提供充分解釋為何遲交選舉呈請通知書,撤銷有關選舉呈請的申請。

責任編輯:李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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