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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國雄被判囚7日獲准保釋等上訴 譚得志囚7日獲緩刑

2016-11-21
梁國雄(左)被判監7日,他申請上訴,獲准以4千元保釋。譚得志(右)被判囚7日,緩刑1年。梁國雄(左)被判監7日,他申請上訴,獲准以4千元保釋。譚得志(右)被判囚7日,緩刑1年。

【文匯網訊】據香港電台報道,社民連立法會議員梁國雄和「人民力量」成員譚得志去年5月在星島新聞集團主辦的辯論比賽示威,被控違反《文娛中心規例》,2人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故意妨礙合法使用文娛中心人士」罪名成立,梁國雄被判囚7日,准以4千元保釋等候上訴;譚得志判監7日緩刑12個月。

辯方律師在庭上指2名被告當日只是和平示威,並無涉及暴力。

署任主任裁判官杜浩成表示,律師說法危險,滋擾行為可能引致暴力。辯論比賽是長時間準備、涉及2千人的大型活動,這次示威與在街上示威不同,別人不喜歡可以離開,但今次情況不同,被告的行為侵犯其他人的言論表達自由和集會權利,2人亦是領導者,要為示威行為負上刑責。

責任編輯: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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