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張豪上海報道)今天下午(12月21日)上海市網約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干規定等三個文件正式頒布,即日起實施。
文件規定:在滬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車輛應在上海市註冊登記、達到上海市規定的可予以註冊登記的機動車排放標準、車輛軸距達到2600毫米以上;從事網約車經營服務的駕駛員應為上海市戶籍。
在國家七部委聯合發佈的《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基礎上,結合上海實際,新出台的《上海市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若干規定》對網約車平台公司條件、車輛條件、駕駛員條件等主要內容進行了細化。
據瞭解,10月8日至21日,相關文件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示期間,通過來信來訪、電子郵件、12345市民熱線以及「上海發佈」等渠道共收集有效反饋意見1417條。意見主要集中在網約車的駕駛員戶籍、車輛車籍、車輛軸距、人車一致、營運區域限制,合乘車輛車籍及次數等方面。公示期間,上海市交通委還通過專家座談會、出租汽車企業座談會等方式聽取社會各方意見,滴滴、易到等網約車平台公司也提交了書面意見。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出台的《若干規定》在原草案的基礎上,適度放寬了網約車車輛和駕駛員條件。車輛方面,現將「燃油車輛軸距在2700毫米以上,新能源車輛軸距在2650毫米以上」修改為「網約車車輛軸距不低於2600毫米」,且不再區分燃油車輛和新能源車輛。駕駛員方面,考慮到已要求駕駛員具備上海市戶籍,因此不再要求駕駛員「持有本市公安機關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
針對市民關注的「打車難」問題,上海市交通管理部門表示,上海一貫堅持綜合交通發展戰略和公交優先發展戰略,鼓勵市民選擇大容量、集約化的公共交通出行方式;另一方面,綜合考慮人口數量、車輛里程利用率、城市交通擁堵狀況等因素,將定期評估並動態調整出租汽車運力的投放規模,合理確定其在城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分擔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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