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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最美政法幹警評選被指強制投票 不投扣工資

2017-01-04
爆料人手機截圖爆料人手機截圖

【文匯網訊】有網友反映在評選「深圳最美政法幹警」活動中,深圳一所學校強制老師選擇所屬區裡一位候選人,並與老師績效考核掛鉤。此事在網上曝光后,校方稱活動是老師們「想投就投」,南山區政法委則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不會強制要求學校投票。

據北京青年報1月4日報道,1月3日,深圳市南山區百旺學校老師胡凌(化名)對北青報記者反映,自己所在學校於1月2日晚強制要求教師進行投票,投票活動為「深圳最美政法幹警」。

根據胡凌提供的截圖顯示,在一個名為「百旺學校教師辦公群」的QQ群中,名為「肖基華」的人稱,「辛苦大家投一下22號劉海華(南山經偵大隊長)。」同時,顯示為肖基華發佈的消息稱,「我這邊也會做統計,凡是已投票(以截圖並核對電話號碼為準)在12月份考核中加1分,反之扣0.5分,請各位知曉!(派出所的領導在微信群裡時刻關注我們投票的進展)。」

胡凌稱,考核記分會影響到老師工資的發放,「扣工資是學校要求的,不過學校也是逼不得已。」此外,胡凌對北青報記者稱,沒有投票的老師還特意統計了出來。

活動由深圳相關部門主辦

北青報記者在「最美政法幹警」點贊活動官方網站上看到,該活動由深圳市委政法委員會、深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辦和深圳市法學會等單位主辦。根據官方介紹,點贊活動將從全市推選的32名候選人中,以群眾網絡投票方式最終選出10名「最美政法幹警」。其中投票規則為投票人憑手機號碼和驗證碼的形式投票。投票活動期內,一個手機號碼每天只能進行一次投票。

官方網站顯示,活動點贊時間為2016年12月19日9點30分至2017年1月3日9點30分。

1月3日下午,北青報記者看到,被指強制要求投票的劉海華為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經偵大隊大隊長,在此次活動中共獲得了92066票。在「點贊排行榜」中,該票數位列公安系統第五名。

校方回應投票系自願行為

記者3日聯繫了劉海華所在的深圳市南山分局,指揮處工作人員稱,「可能會有一些發動,但是不可能要求學校,連我們公安局的都沒有接到任何的通知。我們只是說自己的同事,能支持就支持一下。」

1月3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聯繫了深圳市南山區百旺學校,學校工作人員提供了截圖中肖基華的電話。

肖基華對北青報記者表示,「他們想投就投了,不投就不投了,這個有什麼。」對於投票是否和教師考核相關聯,肖基華則表示「沒有這個事」。對於截圖信息顯示肖基華發佈要求老師投票一事,他稱,「你開什麼玩笑,我不跟你說了。」

對於老師稱是「南山區政法委」要求投票,3日下午,北青報記者聯繫了深圳市南山區政法委,工作人員對此否認,稱不會強制要求學校給指定人選投票。

責任編輯: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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