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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00億備付金被支付機構「吃利差」 央行要求集中存管

2017-01-13

【文匯網訊】(香港文匯網記者海巖 北京報道)中國央行13日再出重拳整頓互聯網金融風險,指向目前沉澱在各支付平台的多達4600億元人民幣的客戶備付金,要求自今年4月17日起,第三方支付機構應將部分客戶備付金集中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且不支付利息,首次交存的平均比例為20%左右,最終將實現全部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專家表示,新規類似銀行存款準備金率制度,起到一定流動性管理和風險控制效果,對用戶沒有影響,但動了多數支付機構的「奶酪」,增值業務不多、依賴利息收入的中小支付機構面臨洗牌。

4600億備付金被支付機構「吃利差」

近年隨著移動支付發展,大量支付機構允許用戶在虛擬錢包中保留現金餘額,通過擴大客戶備付金規模賺取利息收入,成為不少支付機構主要的盈利模式,支付寶、財付通等大型支付機構亦是如此。

央行支付司有關負責人在媒體吹風會上表示,近年第三方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賬戶沉澱資金規模年複合增長率達58%,還在繼續快速增長。截至2016年第三季度,267家支付機構吸收客戶備付金合計超過4600億元。

目前支付機構將備付金以自身名義在多家銀行開立賬戶分散存放,所有權屬於客戶,但現實中卻由支付機構支配使用,如果支付機構為追求利益挪用資金將引發風險。另外,支付機構備付金在法律上也沒有破產隔離的地位,支付機構自身經營風險會傳遞的備付金存款賬戶。

央行還指出,支付機構通過在各商業銀行開立的備付金賬戶辦理跨行資金清算,超範圍經營,變相行使央行或清算組織的跨行清算職能,甚至有支付機構借此便利為洗錢等犯罪活動提供通道,也增加了金融風險跨系統傳導的隱患。

降低沉澱資金回歸支付本業

專家指出,備付金集中存管的新規,主要是為防止支付機構挪用客戶備付金,降低支付平台的沉澱資金規模,使得支付機構回歸到支付通道的本業,而不是一個具有存款功能但並不受同等監管約束的「准銀行賬戶」。

按照客戶備付金管理要求,支付機構應將客戶備付金的50%以上集中存放在備付金存管銀行。央行將支付機構按業務類型分成預付卡,行與受理、網絡支付、銀行卡收單三類,目前按最低12%、最高24%的比例交存備付金,未來將逐年提高集中存管比例。

央行表示,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有較大部分以非活期存款形式存放,2016年第三季度為42%,因此目前實施的交存比例不會影響支付機構的流動性安排。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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