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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障網絡安全 中國擬成立網絡安全審查委員會

2017-02-04

【文匯網訊】(記者 劉凝哲 凱雷 北京報道)國家網信辦4日發佈關於《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的徵求意見稿,明確規定將會同有關部門成立網絡安全審查委員會,負責審議網絡安全審查的重要政策,並由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網絡安全審查。對於網絡安全審查,辦法強調將堅持企業承諾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第三方評價與政府監管相結合,其中國家將統一認定網絡安全審查第三方機構,承擔網絡安全審查中的第三方評價工作。此辦法細則目前已公開,在未來一個月內面向社會徵求意見。

4日公佈的《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徵求意見稿)》開篇明確指出,網絡產品和服務的安全性、可控性直接影響用戶利益、關係國家安全。為提高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可控水平,防範供應鏈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制定本辦法。關係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的信息系統使用的重要網絡產品和服務,應當經過網絡安全審查。

有關專家指出,國家網絡空間治理現代化的實質是一場制度革命。其中,網絡安全審查制度佔有極其重要的地位。縱觀世界,網絡安全審查早已是國際潮流和通行做法,美英俄印等大國早已出台相關規定與辦法。去年八月,中央有關部門已提出加快網絡安全審查等領域標準制定工作。中央網信辦、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聯合制定的《關於加強國家網絡安全標準化工作的若干意見》當時在中央網信辦發佈。其中就提出要「推進急需重點標準制定」,加快開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網絡安全審查、網絡空間可信身份等領域的標準研究和制定工作。

網絡安全審查工作機構三年前即已提上議事日程。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局長趙澤良在2014年「網絡安全周」啟動儀式上就表示,網絡安全審查未來或有工作機構。趙澤良說,中央網信辦成立後,在網絡安全上著力頗多:加快了國家網絡安全戰略的起草;相關部門正在加強網絡安全立法工作;一如既往地推動網絡安全檢查工作,對政府部門、黨政機關開展審查。

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

2014年2月,中央網絡安全和信息化領導小組成立,在第一次小組會議上,習近平即提出「沒有網絡安全就沒有國家安全」。3個月後,國家網信辦即宣佈將推出網絡安全審查制度。據當時國信辦負責人介紹,網絡安全審查制度審查的對象為進入中國市場的重要信息技術產品及其提供者,審查的標準為是否關係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審查重點在於上述產品的安全性和可控性,並不針對個人信息。

今日公佈的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在通知中開宗明義:為提高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可控水平,防範供應鏈安全風險,維護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網信辦起草了《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辦法(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3月4日前,通過以下方式提出意見:一、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東城區朝陽門內大街225號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網絡安全協調局,郵編:100010,並在信封上註明「徵求意見」。二、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zhangheng@cac.gov.cn。

金融、電信、能源等重點行業 加強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

對於網絡安全審查,徵求意見稿中提出多條相關規定,包括,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要求、全國性行業協會建議、市場反映和企業申請等,網絡安全審查辦公室組織第三方機構、專家對網絡產品和服務進行網絡安全審查,並發佈或在一定範圍內通報審查結果;金融、電信、能源等重點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國家網絡安全審查工作要求,組織開展本行業、本領域網絡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工作;黨政部門及重點行業優先採購通過審查的網絡產品和服務,不得採購審查未通過的網絡產品和服務;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採購的網絡產品和服務,可能影響國家安全的,應當經過網絡安全審查;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運營者採購的網絡產品和服務是否影響國家安全,由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工作部門確定;承擔網絡安全審查的第三方機構,應堅持客觀、公正、公平的原則,參照有關標準,重點從可控性、透明性、可信性等方面,對網絡產品和服務及提供者進行評價,並對評價結果負責。

責任編輯:Al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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