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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永信被舉報調查結果公佈:百萬級豪車權屬少林寺

2017-02-04
釋永信釋永信

【文匯網訊】據河南日報報道,涉釋永信被舉報經濟等相關問題調查有果。

調查組負責人接受河南日報專訪時表示:本著實事求是、依法依規原則,調查組圍繞舉報內容認真梳理線索,對涉及內容深入核實,查清了所涉及的相關問題。

就網絡舉報的七個方面內容,調查組負責人逐一回應了調查核實情況。

一、關於釋永信向釋延魯索要財物700餘萬元問題

網絡舉報內容:釋永信向釋延魯索要財物700餘萬元,其中包括索要200萬元賠償劉某明,以釋延魯使用少林寺房屋為由索要200萬元,以及其他索要車輛和借款事項。

調查組負責人告訴記者,經調查,少林寺、釋永信與深圳商人劉某明並無經濟往來。2004年,劉某明與釋永信的徒弟釋延虎、釋延豹合作制訂了一批佛像,因賣不出去,劉某明想把這批佛像賣給少林寺。釋永信不同意,之後釋永信以劉某明採取跟蹤、恐嚇方式向其敲詐勒索為由向鄭州市公安局報案。鄭州公安機關經查將該案定性為經濟糾紛,劉某明的行為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經調查釋永信沒有購買劉某明製造的佛像,有關釋永信向釋延魯索要200萬元賠償劉某明查無實據。

那麼,釋永信是否曾以釋延魯使用少林寺房屋為由索要200萬元?調查組負責人介紹說,釋延魯使用少林寺房屋屬實,2005年,少林寺委託當時是僧人身份的釋延魯開辦少林寺武僧培訓基地,當年11月出具了委託其征地、建校的委託書,並把少林寺錘譜堂三間房屋作為該培訓基地的招生辦公室。後來,釋延魯將培訓基地轉移到他人名下。2013年6月,因培訓基地學生和少林寺門衛發生衝突,少林寺不再讓其在寺院內招生,但錘譜堂房屋也未歸還給少林寺,釋永信及少林寺未收到過房屋租金等款項。

經調查,作為釋永信弟子,釋延魯曾於2010年、2012年春節前分別給過釋永信供養錢。作為弟子,年節時給師父供養錢符合佛教傳統。經調查組查證,此兩筆供養錢被釋永信用作了寺院發展和學僧的學習費用等。

另經調查,沒有證據證明釋永信向釋延魯索要過車輛、借款和其他財物。

二、關於釋永信持有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問題

網絡舉報內容:釋永信持有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80%股份,轉移少林寺相關公司產業的股份至韓某君名下,可能偽造賬目,2013年少林寺歡喜地有限公司虧損400多萬元,侵吞少林寺資產。

調查組負責人表示,釋永信確實持有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股份,但屬於「代持」:「少林寺不具備法人資格,按照工商註冊登記的規定,少林寺不能作為投資人。少林寺成立相關公司的股份由寺院內部人員代少林寺持股。依據該公司章程,持股者簽署承諾書,承諾對股份沒有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不分紅,不拿工資,不參與管理,因故離開少林寺或辭世時,要無條件將股權轉給少林寺。」

據介紹,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8年12月,釋永信、釋永乾、釋印松分別代少林寺持股80%、10%、10%。依據少林寺的代持股規定,2012年7月釋印鬆去世後,其名下的10%股權已轉給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少林寺歡喜地(登封)有限公司是少林寺接待訪問者、客人、居士、弟子和遊客的素齋館,其收益用於少林慈幼院。該公司的股份由河南少林無形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錢某梁和擔任少林慈幼院院長的韓某君代少林寺持股,持股者也簽署承諾書承諾對股份沒有所有權、處置權和收益權,不分紅,不拿工資,不參與管理。經查,少林寺歡喜地(登封)有限公司從2007年成立至2013年累計負債400多萬元,主要用於改擴建經營場所、裝修、購買設備和軟件配套等支出,並非一般的經營性虧損,網絡舉報該公司2013年虧損400多萬元不屬實。

「我們在調查中,未發現利用持有股份獲取分紅等個人收益的情況,未發現轉移股份、偽造賬目、個人侵佔少林寺資產問題。」調查組負責人說。

三、關於釋永信侵佔高香收入問題

網絡舉報內容:釋永持負責燒高香兩年多,收入都交給了釋永信。

所謂燒高香,一般是指向佛敬燒的粗、長的香。據調查組瞭解,少林寺未安排過僧人出售高香,但十多年前全國寺院燒高香盛行時,確有僧人私下給香客提供高香的情況,釋永持是其中之一。燒高香的收入直接入殿堂裡的功德箱,而少林寺殿堂的所有收入都由寺院財務統一負責。

釋永持已於2008年自行還俗離開了少林寺。經調查組對釋永持等相關人員調查並核查相關賬目資料,無證據證明釋永持負責燒高香兩年多,無證據證明釋永信侵佔高香收入。

四、關於少林寺鑄造世紀大鐘項目實際募集資金問題

網絡舉報內容:釋永信曾以鑄造世紀大鐘為名,籌集善款高達千萬元。

據調查組查證,2000年少林寺確曾參與在嵩山頂上鑄造世紀大鐘項目並募集善款,後退出此項目。少林寺在退出該項目後專門徵求信徒意願,部分善款退還給了捐資人,剩餘善款由寺院財務統一管理,用於寺院建設。

經調查有關人員、調取相關賬目、查詢銀行賬戶,查實少林寺對鑄造世紀大鐘項目有單列賬戶,註明共募集資金57萬餘元。調查組未發現其他高額善款收入,未發現個人從中斂財問題。

五、少林寺名下車輛產權全部屬於少林寺

網絡舉報內容:釋永信購買多輛百萬級豪車,車牌靚號。

經調查,少林寺名下登記有15輛車,產權全部屬於少林寺,其中進口車4輛,國產車11輛。據悉,這些車輛主要用於寺院的辦公、接待、僧人日常生活。經調查,少林寺曾向當地一些單位租借過車輛,雙方簽有租借協議,少林寺財務收取有租金。

六、關於南陽市三家建築公司和河南佛教學院之間的經濟糾紛問題

網絡舉報內容:南陽市三家建築公司實名舉報釋永信擔任法人代表和院長的河南佛教學院拖欠農民工工資。

據瞭解,河南佛教學院是經國家宗教局、河南省政府批准設立,由河南省佛教協會主辦的一所四年制本科宗教院校。按照慣例,河南省佛教協會會長兼任院長。

但釋永信並非該學院法人代表。調查組查明,河南佛教學院由中華慈善總會、河南慈善總會定點援建,其建設資金來源於企業家王國全個人的1.5億元捐資,王國全是學院的法人代表、常務副院長,全權負責學院的工程建設和日常管理,釋永信沒有具體參與。

河南佛教學院部分工程由南陽市三家建築公司承建,網絡舉報的拖欠農民工工資一事系這三家建築公司與河南佛教學院在工程結算上發生的經濟糾紛,與釋永信無直接關係。

七、釋永信以「劉應城」名字登記的戶口已註銷

網絡舉報內容:釋永信擁有雙戶口、雙身份證。

經調查,釋永信擁有雙重戶口。其中一個戶口登記姓名為釋永信,身份證號4101251965xxxxx054,住址為河南省登封市少林辦事處少林寺常住院1號院,登記時間為1985年。經調查組調查並詢問釋永信本人,釋永信於1981年到少林寺出家,該戶口屬於1985年人口普查戶口登記時,少林寺為其申報登記的戶口。開始實施身份證制度時,寺院又為其辦理了出家後的法名身份證,釋永信一直使用該戶口和身份證。

調查材料顯示,釋永信另一戶口登記姓名為劉應城,身份證號3412261965xxxxx076,住址為安徽省穎上縣慎城鎮,為1965年出生登記。據調查,釋永信自出家以來未使用過該戶口和身份證。

調查組負責人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有關規定,公安機關已註銷了釋永信以「劉應城」名字登記的戶口。

調查組負責人告訴記者,在調查過程中,還發現少林寺在財務及其他內部管理上存在一些需要改進的問題。目前,少林寺正按照有關要求進行整改。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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