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滬首例網約車保險理賠案開庭 一審原告敗訴

2017-03-01

【文匯網訊】(記者張豪上海報道)3月1日上午滬上首例涉網約車保險合同理賠糾紛案,由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並對這起財產保險合同糾紛作出一審宣判,駁回了原告李先生的訴訟請求。

「易到」專車發生事故 保險公司商業險拒賠

去年8月26日17時43分,李先生駕駛江蘇牌照小轎車由北向東行駛至上海市浦東新區張楊北路庭安路路口,與案外人駕駛的車輛相撞。經浦東交警支隊認定,李先生因未確保安全,負事故全部責任,案外人無責。

而就在事故發生10天前,涉案車輛在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投保了機動車損失險,含不計免賠。保險期間為2016年8月17日0時起至2017年8月16日止。保險金額為人民幣5.47萬元。

事故發生後,人保上海分公司出具車輛損失情況確認書,認定車輛全損,損失金額為5.47萬元。李先生於是向保險公司理賠,誰知卻遭到保險公司拒賠。李先生為此起訴,請求判令保險公司在機動車損失險限額內賠付施救費、車輛損失共計5.5萬元。

保險公司:私家車網約載客增加標的危險

被告保險公司辯稱,原告李先生是在用非營業用汽車從事違法營運活動,已造成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且未盡到通知義務,依據合同條款的約定,不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一審判決原告敗訴

庭審中,法院認為,原告在駕齡未滿3年的情況下,將涉案車輛從事營運活動,且未通知被告,客觀上造成保險標的危險程度顯著增加,符合保險條款約定的免賠情形。伴隨著《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的出台,原告在駕齡未符合規定的情況下,以他人名義用非營運性質的車輛從事營運活動的行為屬被告商業險免賠範圍,法院對被告不予賠付保險金的抗辯,予以採信。

責任編輯:Al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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