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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繼昌涉屈特首 准延下周一交代

2017-03-03

【文匯網訊】 (記者 鄭治祖)反對派大肆炒作「UGL事件」,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日前更聲言特首梁振英「仍然接受廉署調查,甚至是香港及外國稅務局的調查」。梁振英日前就梁繼昌有關言論,向對方發出律師信,要求他在今日中午前解釋其不符事實的指控,並提出事實根據。據悉,梁振英委託的律師行今日接獲梁繼昌代表的回覆,要求更多時間處理,律師行決定將時限延至下周一中午,並附上入稟狀的副本,倘梁繼昌當日仍不回應,他們會即時入稟控告梁誹謗。


事件主角梁繼昌在「潛水」一晚後,今日在多名反對派議員陪同下會見記者。他承認,自己前日下午收到梁振英通過律師行發出的律師信,並已將一切交由律師處理。他聲言,梁振英在立法會調查UGL案件專責委員會今日舉行首次會議前,向身為委員會成員的他發律師信,做法「不合適」,亦「不合理」。


同道護短 恃特權法當「免死」


他聲言,議員在立法會內發言受到《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所「保障」,「立法會議員喺立法會入面�H言論,如果�燿鼣ㄢQ人民事訴訟挑戰,我哋將來仲點可以履行監察政府,包括政府官員�H責任。」他又要求3名特首候選人就梁振英向他發律師信一事作出回應云云。


民主黨議員林卓廷聲稱,自己「肯定梁振英正進行緊涉貪調查」,並願意擔任梁繼昌的證人云云。被問及為何他如此肯定,林卓廷聲言自己就是投訴人,根據正常程序,廉署倘完成調查都會回覆投訴人,但他至今仍未收到回覆。


根據《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議員在立法會或委員會席前發表言論,或在提交立法會或委員會的報告書中發表的言論,可獲豁免民事或刑事法律程序,說明議員言論的保障範圍,只適用於參與會議期間。當日,梁繼昌是在會議廳外的記者採訪區發表有關言論,按規定應不受特權法所「保護」。


馮煒光:議員無特權捏造事實


新聞統籌專員馮煒光在fb發帖,指梁繼昌任職於一家在國際、香港和內地都享有聲譽的律師樓,同時是代表會計界的立法會議員,因此在稅務問題上影響力甚大,也因此有相對重大的社會、政治和法律責任。


他續說,在特首通過律師行發信表明自己完全沒有接到任何稅務局就UGL事件的查詢,並要求梁繼昌澄清時,梁繼昌沒有回答憑什麼說梁振英被調查稅務問題,反而說甚麼「行政立法關係撕裂」,「議員有責任監察政府」等。


馮煒光強調,身為立法會議員,當然有責任監察政府,但在影響他人聲譽的問題上,更有必要以事實為基礎,任何立法會議員都沒有捏造事實的特權,並形容有關問題「是一個簡單的事實問題,不是法律問題,梁繼昌議員不必請教律師,不必拖拖拉拉,馬上就可以清楚回應,究竟他前天(1日)公開見記者,指稱梁特首被稅局調查,事實根據是什麼?」


責任編輯:吳筱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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