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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體廢物收費建議指定垃圾袋每公升0.11元 兩年後實施

2017-03-20

【文匯網訊】本網報道,環境局局長黃錦星公佈都市固體廢物收費建議,指定垃圾袋收費為每公升0.11元,最快2019年下半年在全港實施。

當局表示,收費模式分「按戶按袋」和「按重量」兩種。

「按戶按袋」收費適用於由食物環境衛生署收集垃圾的樓宇,包括大部分住宅樓宇、地鋪和公共機構處所。市民須使用指定垃圾袋包妥廢物才可棄置。指定垃圾袋容量由3至100公升不等,建議收費為每公升0.11元,與台北和首爾水平相若。大型廢物指定標籤費用則為每件11元。

「按重量」收費適用於聘用私營廢物收集商將廢物直接送往堆填區或廢物轉運站的處所。堆填區和廢物轉運站的「入閘費」為每公噸365元,市區和新界西北廢物轉運站的收費則為每公噸395元。

黃錦星表示,為方便為本,會設立4000個指定垃圾袋的購買點,包括超市、便利店和郵局,另外會在偏遠地區設置自動售賣機。

黃錦星說,過去30年香港的都市固體廢物量增加逾八成,遠超同期人口增長的34%。2015年每日人均棄置量達1.39公斤,較鄰近城市為高。

他表示,政府會於今年上半年將條例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通過後會設12至18個月準備期,期望計劃最快於2019年下半年實施,達到《香港資源循環藍圖2013-2022》提出在2022年人均廢物棄置量減少四成的目標。

責任編輯: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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