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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苑固體廢物 黃錦星促擴大執法權

2017-03-21

【文匯網訊】(記者 尹妮)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下周一將會討論環境局建議在2019年落實的都市固體廢物徵費細節。當局建議,家居需以指定垃圾袋包好垃圾,以「按戶按袋」方式繳費,工商界則用「按重量」繳費。環境局局長黃錦星承認,本港大廈及屋苑較多,執法方面有一定挑戰,而今次建議希望擴大執法人員權力,能進入屋苑甚至上樓。不過他稱,本港重視私穩,不會類似韓國執法人員�偉}垃圾袋翻查垃圾來源,會從監察、投訴、突擊檢查等來執法。

當局建議有9種指定不同大小的垃圾袋,3人家庭每月約支付30元至50元,平均每公升垃圾收費0.11元,違者會被定額罰款1,500元,料在2019年下半年實施,其後首半年為執法相對寬鬆時期。黃錦星21日出席電台節目時稱,本港在過去30年人口增加逾30%,但垃圾量卻上升了80%,認為垃圾徵費是遲來及關鍵的政策,是主力減廢的招數,期望能減少40%的廢物棄置量。

被問到本港有多個屋苑,市民或可將垃圾袋棄於樓層後樓梯,或其他樓層,便能避過徵費,黃錦星承認執法有挑戰,故公民教育較執法重要。他續稱,若市民被發現違規,會被定額罰款1,500元,差不多相等於5年的垃圾費,「大家要想想,一方面是否沒有公德心,另一方面計返成本效益,不守規矩是否著數。」

他補充,鄰近的台北及韓國首爾也有類似收費安排,實施20年後減廢成效明顯,相信香港也可以做到。他續稱,台灣及韓國街頭較少垃圾桶,因為當地的「桶改會」(公共空間回收及垃圾收集設施改造督導委員會),會商討因應垃圾徵費制度,循序漸進減少垃圾桶數量,改善設計,並增加回收桶與垃圾桶比例。

黃錦星續指,食環處垃圾收集車服務人員收集垃圾時,會看看是否用指定垃圾袋,否則會拒收甚至發出定額罰款。黃錦星指,「拒收」非指定垃圾袋的做法,也是外國主流做法,稱作「回魂」。他表示,立法會下周一將商討有關建議,希望立法會盡快開始草案委員會的工作,因為建議具複雜性,料需要討論1年。他補充,當局與不同持份者及議員接觸,認為初步反應正面。

不過有飲食業界代表對徵費感到憂慮,稻苗學會主席邱金榮21日在另一電台節目上稱,看不到徵費會減少垃圾,但普通一間食肆的垃圾費將來可能倍增至每月6,000元至7,000元。他解釋,食肆垃圾部份是廚餘,很多都是由顧客造成,希望政府可以加強教育及增加資源,幫助回收行業,做好廚餘回收。

世界綠色組織行政總裁余遠騁建議,食肆也可改變習慣,如善用剩低的食材,餐具亦可以重用。他續稱,港府建議的垃圾按袋收費,每公升收費一毫一的水平,同組織之前做的調查,市民可以接受的價錢相若,但實施3年後一定要調高。

責任編輯:Caro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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