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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機場凈空區將禁飛無人機 12種行為被明確禁止

2017-03-25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郭若溪)今年以來,深圳機場、四川綿陽機場等國內多個機場接連發生「不明飛行物」干擾民航飛行事件,導致多架次航班備降及航班延誤。為加強機場凈空保護,深圳市交委近日起草了《深圳市民用機場凈空保護管理辦法(草案送審稿)》(簡稱《辦法》)並公開徵求意見,升放無人機、航空模型等12種行為將被明確禁止。

近年來,隨着無人機愛好者的增加,無人機誤闖機場凈空區影響民航飛行安全的事件屢屢發生。中國民用航空局局長馮正霖近日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民用無人機進入一個高速發展階段,使用不當帶來的危害開始顯現,比如干擾飛機飛行等。民航局會研究推行無人機實名制管理方式。

深圳機場相關負責人表示,深圳機場凈空保護區是機場跑道兩端各20公里,兩側各10公里的矩形區域。當無人機等升空物體與民航航班撞擊,或吸入發動機的時候,可能會產生機毀人亡的後果。使用無人飛行器要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嚴禁在機場凈空保護區內放飛。

針對升空物的防控,深圳將通過立法來體現。在《民用機場管理條例》的基礎上,《辦法》羅列出12種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的禁止行為,其中,明確禁止升放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航空模型、無人機等升空物,或者進行飛艇、熱氣球、滑翔機、動力傘等飛行活動。

而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外升放的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無人機、航模失去控制或者有其他可能影響飛行安全的異常情形的,升放單位或者個人應當立即向空中交通管理部門和市氣象行政管理部門報告。違法將受到行政處罰。

建築物違規將罰一萬元

為維護機場凈空安全,《辦法》規定,在民用機場凈空保護區域內,禁止修建超過民用機場及助航設施凈空障礙物限制高度的建築物或者設施;禁止在機場圍界外5米範圍內,搭建建築物或者從事挖掘、堆積物體等影響機場運營安全的活動。

違法且拒不改正的,區城市管理部門可以對違反規定的個人處1000元罰款,對違反規定的單位處10000元罰款。此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影響障礙燈或者標誌的正常使用的,也將面臨相應處罰。

責任編輯: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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