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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處兩電腦失竊 全港選民私隱恐外洩

2017-03-28

【文匯網訊】

(記者許嘉信 鄭治祖 楊州選民私隱驚爆外泄恐慌!選舉事務處存放在作為2017年行政長官選舉後備場地的亞洲國際博覽館內,兩部儲存了選民資料的手提電腦懷疑失竊,當中載有1200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的全名,以及全港登記選民的個人資料,該處已就事件報警,並通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據了解,新界南總區重案組已接手跟進,警員昨晚11時到亞博館蒐證。選舉事務處表示,暫時沒有資料顯示選民登記資料外泄。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責成選舉事務處全面配合警方調查。有議員批評選舉事務處失職失責,必須問責跟進。



選舉事務處昨日發現,存放於亞洲國際博覽館內一個上鎖房間的兩部手提電腦懷疑失竊,該兩部電腦分別載有選舉委員會委員的姓名,以及已根據相關保安要求作加密處理的地方選區選民姓名、地址及身份證號碼。選舉事務處表示,已就事

件報警處理,並會全力協助調查。消息稱該兩部電腦上周五已存放在該房間。


載身份證地址等重案組接手

選舉處在亞博館

選舉處在亞博館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說:「暫時沒有資料顯示相關資料有外洩情況。選舉事務處一向十分謹慎處理選民登記資料,非常重視這些資料的保安,職員均嚴格遵從政府和相關機構就處理重要個人資料保安的法例、守則和加密要求。本處並已就事件通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亦表示,收到選舉事務處的口頭通知,講述事件,公署亦會聯絡警方作跟進。公署又表示,留意到當中可能涉及的個人資料數量頗大,會就事件展開循規審查;同時建議處方應盡快澄清事件的具體內容,並適當地通知涉事人士。

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所有資料使用者,必須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妥善儲存個人資料,並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保障個人資料不會未經授權或意外地被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

房內無「天眼」

有消息指,選舉事務處職員昨晨到亞洲博覽館準備清場,收拾文件、電腦及其他設備,但到下午才發現失去兩部手提電腦。亦有消息指,該上鎖房間內未有安裝閉路電視,重案組探員正翻查房間外的閉路電視片段蒐集證據。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說,暫時沒有資料顯示相關資料有外泄情況,強調處方一向十分謹慎處理選民登記資料,非常重視這些資料的保安,職員均嚴格遵從政府和相關機構就處理重要個人資料保安的法例、守則和加密要求。發言人又說,處方並已就事件通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指,選舉事務處昨晚約八時三十分通知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該處今日下午發現遺失了存放於行政長官選舉後備場地所在的亞洲國際博覽館的兩部手提電腦,內里儲存有已登記選民的個人資料。該處已就事件向警方報案及通知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已責成選舉事務處全面配合警方調查。

私隱署獲悉資料已加密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昨日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收到選舉事務處的口頭通知,表示該處遺失了兩部手提電腦,當中載有1200名行政長官選舉委員的全名,以及全港登記選民的個人資料,有可能導致個人資料外泄,但強調當中的個人資料已獲加密處理;另得悉選舉事務處已就事件報警,公署會聯絡警方作跟進。

公署續稱,留意到事件當中可能涉及的個人資料數量頗大,會就事件展開循規審查,同時建議選舉事務處應儘快澄清事件的具體內容,並適當地通知涉事人士。

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所有資料使用者,必須按《個人資料(私隱)條例》規定妥善儲存個人資料,並採取切實可行的步驟,保障個人資料不會未經授權或意外地被查閱、處理、刪除、喪失或使用。

對於選舉事務處發生懷疑失竊事件,工聯會議員何啟明大表震驚,要求兌現保障市民私隱,「咁重要的資料,選舉事務處是失職失責!究竟是有心還是無意,一定要相關局方問責追究,誓要保障市民私隱!」

警方於昨日下午約四時四十分接獲一名政府部門職員報案,指放於機場警區航展道一號一房間的兩部手提電腦不見了。案件暫列作盜竊,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普通密碼15秒能解

網絡安全專家、NexusguardConsultingLimited行政總裁龐博文表示,若兩部電腦都依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相關守則及加密要求,就難以解密,只要解密鑰匙一直在政府手上,且未有公開過則問題不大。他說,現時加密技術分兩類,對稱密鑰和非對稱密鑰,前者易被破解,後者則難。

龐博文表示,若兩部電腦都依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相關守則及加密要求,就難以解密

龐博文表示,若兩部電腦都依照《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相關守則及加密要求,就難以解密


龐博文表示,加密即是加密算式,屬數學範疇的,解密首先要知道用什麼方式加密,幸好政府沒有公開自己以什麼方法進行加密。他說,對稱密鑰是加密和解密時使用相同的密鑰,而非對稱密鑰是加密和解密時使用不同的密鑰,只要沒有掌握解密鑰,是不能解開的。他續稱,萬一文件只是普通密碼,15秒就能解開。

龐博文認為,普通小偷偷電腦,一般是拆機賣,就算他想破解亦沒有相應電子設備,就算是賣給先達廣場,沒有相應的電子設備,如超級電腦、或專為解密而製的電腦,是不能夠解密的。他說,本港《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G》對資訊科技產品有管制,如超級電腦,一般市民是不可能輕易得到。


責任編輯:李可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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