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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親屬加害案增加 警察廳研討抚慰金制度

2017-04-12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葉美希 報道)日本在2016年間,發生了4517起親戚之間的傷害案件(包括致死案)發案數是1979年的3.5倍。日本警察廳近日召開專家研討會,討論受害人抚慰金製度的親屬加害案情況。

日本警察廳10日公布了抚慰金製度專家研討會記錄。本網記者翻查報告發現,2016年日本發生的親屬間傷害(致死)的案件為4517件。770宗殺人致死案中,一半是發生在親屬之間。按照日本《犯罪被害人等給付金支付法》,會動用政府資金對受害人進行補償。不過,屬於親屬間的傷害案,受害人則不能獲得政府抚慰金。

「政府抚慰金會回流到加害者手上」在警察廳的報告中顯示,多宗案件被害人與加害人是在一起生活。發生親屬間傷害案,政府若給受害人給予抚慰金,會回到加害人手裡。警察廳公布的案例,2014年發生家屬親戚之間發生的殺人事件(未遂),案發後被害者存活的案件中,有82宗案件加害者和被害者依舊一起生活。被害者在死亡時案件中,41%案件中案發時被害人和加害人是居住在一起,其中63%的案件,被害者遺存的家屬依然會和加害者一起生活。

按照日本現行的制度中,犯罪被害者死亡的時候,家屬能獲得政府支付的約3000萬日元補償,受傷或者造成殘疾的人也會獲得抚慰金。但發生在夫妻和父子等之間的親屬親戚的傷害(致死)案,除意外傷害(致死)和兒童虐待等的情況,政府不會對案件的受害人支付抚慰金。

據根據警察廳公佈數據,2016年揭發的殺人案件(未遂在內)有770件,比1979年案件數減少了近一半了,發生在親屬間案件約佔一半,比1979年同類案例有所增加。

2016年的傷害案件(包括致死案在內),屬於親屬之間發案的是4517件,發案數是1979年3.5倍。

資料:日本《犯罪被害人等給付金支付法》明確規定抚慰金由國家支付,所需經費以一般稅收為財源,全額由公費負擔。犯罪被害人補償所需要的經費,由政府警察廳逐年編製預算,每年約需要5億日元。

支付法中條款規定:對犯罪被害人等的抚慰金。抚慰金為一次性補償,其中分為補助給已死亡的人的遇難者家屬的「遇難者家屬抚慰金」以及補助給有重後遺症的被害人的「重傷抚慰金」。補助金額,以政令的形式加以規定。給每個被害人的補助限額是,遇難者家屬抚慰金為1079萬日元,重傷抚慰金為1273萬日元。

責任編輯:Su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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