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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暴亂案 警長目擊第四被告掟磚

2017-05-16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葉漢亮)去年初發生的旺角暴亂,五名被控暴動罪的男子今繼在區域法院受審。警長陳柏勤供稱,案發當日早上7時許,於花園街與豉油街交界公園出口外,目擊第四被告孫君和先站在欄杆上,向警方大罵「黑警死全家」,期後再向警方掟磚,陳叫他不要再掟。

陳柏勤形容,第四被告孫君和當日身穿綠色風褸、藍色褲、「頭gel到好高」,孫掟磚後,警方衝前驅散人群。陳在追捕示威者期間,於豉油街近洗衣街看見同僚制服及拘捕孫。

孫一度掙脫,跑了數步,但迅即再遭警員制服,陳上前協助並拘捕孫。當時孫面向地下,期後血流披面。陳相信孫是後腦受傷。

案中5名被告分別為首被告楊子軒(18 歲)、次被告羅浩彥(20 歲)、第3被告陳紹鈞(47 歲)、第4被告孫君和(27 歲)和第5被告連潤發(26 歲)。

責任編輯:張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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