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據北京晨報報道,此前引發社會各方高度關注的山東青年於歡「刺死辱母者」一案有了最新進展。5月24日,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通報: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於5月27日8時30分在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第22審判庭公開審理上訴人於歡故意傷害一案。
案情回顧
2016年4月14日
杜志浩等10餘人到位於山東冠縣的山東源大工貿有限公司催要高利貸,並對企業法人蘇銀霞及其子於歡有侮辱謾罵言行。民警出警後,於歡欲離開被阻止,與討債人發生衝突,於歡持尖刀將杜志浩等4人捅傷,杜志浩於次日凌晨死亡。
2017年2月17日
山東省聊城市中級法院一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於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聊城中院認為,被告人於歡面對眾多討債人的長時間糾纏,不能正確處理衝突,持尖刀捅刺多人,致一名被害人死亡、二名被害人重傷、一名被害人輕傷,其行為構成故意傷害罪,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於歡故意傷害罪成立。被告人於歡所犯故意傷害罪後果嚴重,應當承擔與犯罪結果相當的法律責任,鑒於本案繫在被害人一方糾集多人,採取影響企業正常經營秩序、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侮辱謾罵他人的不當方式討債引發,被害人具有過錯,且被告人於歡歸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刑,可以從輕處罰。該案一審宣判後,被告人於歡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
2017年3月26日
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已派員赴山東閱卷並聽取山東省檢察機關匯報,正在對案件事實、證據進行全面審查。對於歡的行為是屬於正當防衛、防衛過當還是故意傷害,將依法予以審查認定;對媒體反映的警察在此案執法過程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將依法調查處理。
2017年3月26日 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通報,3月24日已經受理於歡故意傷害一案的二審,並已經組成合議庭,將依照法定程序公正、公開予以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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