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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年全面推行河長制 市委書記任深圳市總河長 

2017-05-31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 石華 深圳報道)日前,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全面推行河長制實施方案》,公布了148條河流的河長名單,建立了市、區、街道三級河長組織體系,並由省委常委、市委書記王偉中擔任深圳市總河長。

6月底實現河長制全覆蓋

深圳公布的148條(160段)河流的河長名單,包括茅洲河、深圳河、龍崗河、觀瀾河、坪山河5大河流幹流及其流域面積大於10平方公里的一級支流,流域面積大於10平方公里的獨立入海河流,以及133條黑臭河流。2017年6月底前公布其他河流河長名單,實現河長制全覆蓋。

方案要求,總河長每年召開兩次會議,部署推行河長制年度工作任務、進行河長制工作總結;市、區、街道級河長定期組織召開會議,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市、區、街道級河長在召集研究解決所負責河湖有關問題時,相關部門須積極參加、全力支持。

各級河長要定期巡查,市級河長每季度巡查不少於1次,區級河長每月巡查不少於1次,街道級河長每月巡查不少於2次,重點巡查河道管理養護、防洪度汛、重點工程建設及污染源、違法建築管控等工作,組織做好巡查記錄,及時處置存在問題。同時,制定考核辦法,將考核結果作為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

3年內全面消除黑臭水體

針對深圳河湖治理,方案提出了明確的時間表與工作目標。2017年,完成建成區36條(45段)黑臭水體治理任務;消除2780個入河排污口;完成河道防洪達標整治119公里;全面實行河湖「管養分離」的市場化運作模式,實現河湖管養全覆蓋。

2018年,基本消除全市剩餘2926個入河排污口,主要飲用水源水庫水質達標率100%;深圳河、龍崗河、觀瀾河、坪山河考核斷面水質指標達到地表水V類,水質明顯改善;全市河流防洪達標率80%,主要河流防洪達標率100%;建立全市水文監測系統。


責任編輯:于岄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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