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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原副省長虞海燕被雙開 培植勢力搞權色交易 

2017-06-04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 記者 肖剛)中紀委官方最新發佈消息,甘肅省原省委常委、副省長虞海燕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查,虞海燕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組織紀律,毫無黨性原則和組織觀念,搞團團伙伙,培植私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拉攏腐蝕紀檢幹部和巡視幹部,打探巡視信息,干擾監督執紀工作;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變公務接待場所為個人奢靡享樂據點,長期佔用企業提供的住房和車輛;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利,縱容、默許親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收受禮品、禮金,搞權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將國有企業大額資金外借;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通報指出,經中紀委立案審查,虞海燕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毫無政治信仰和黨性觀念,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嚴重損害甘肅省特別是蘭州市的政治生態,性質十分惡劣、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壞。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虞海燕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至此,距離1月11日中紀委公佈虞海燕備查不足5個月時間。官方資料顯示,虞海燕,男,漢族,1961年7月生,浙江義烏人,1987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8月參加工作,西安建築科技大學冶金系冶金工程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工學博士,高級工程師。1982年8月,虞海燕在新疆鋼鐵公司鋼研所、酒泉鋼鐵公司煉鋼廠、酒泉鋼鐵公司計劃處工作,至2002年12月,任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董事、黨委常委、總工程師,2004年12月,任甘肅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黨委書記,2007年6月,任中共天水市委書記。

2008年3月,虞海燕又回到酒泉鋼鐵(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擔任董事長,2011年5月,任甘肅省副省長,2012年4月,成為甘肅省委常委,同年10月,任蘭州市委書記,2016年11月,任甘肅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

責任編輯:高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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