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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5迷你倉僅4間達標 消防發近5000火警危險書

2017-06-15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 記者 莊禮傑)去年牛頭角道迷你倉奪命大火,導致兩名消防員殉職及12名消防員受傷,令社會高度關注迷你倉安全問題。消防處15日表示,已巡查全港885間迷你倉,大部分存在安全隱患,只有4間可滿足消防處安全要求。消防處為此共發出近5,000張消防火警危險通知書,惟僅得239張有遵辦。業界提出替代方案,大部分是希望以防火物料代替2.4米倉距,消防處持開放態度,但未有為接獲通知書的迷你倉設下改裝期限。

政府15日舉行跨部門記者會交代處理迷你倉最新情況。消防處副消防總長徐文良稱,已巡查全港885間迷你倉,當中大部分有安全隱患。

53迷你倉收通知書後執笠

截至本月11日,消防處共向764間迷你倉負責人發出超過4,900張消防火警危險通知書,當中239張已遵辦,另有53間迷你倉在收到通知書後因商業決定而結業。

至於餘下約4,600張,徐文良指大部分為未能達到消防處每50平方米儲存空間區間2.4米的要求,並指業界有提交替代方案,以防火物料包圍以令空間耐火30分鐘,消防處對替代方案是持開放態度,「只要方案達到安全水平及符合要求會考慮接受,但我們並無作出讓步。」他透露,有個別數間迷你倉不積極執行改善措施,短期內將提出檢控。

他續說,至今共有3間迷你倉在不使用替代方案下完全遵守所有要求,另有一間新營運商預計本周內滿足所有安全要求。

被問及只有3間迷你倉完全遵辦是否滿意時,徐文良指明白營運者須時處理問題,如了解到營運者正積極執行改善工程或已找顧問公司設計改善等,消防處會容許延遲通知書到期日,但他未有明確表示,有否就行動設跟進期限。

據了解,消防處未有為接獲通知書的迷你倉設下改裝「死線」,但不會容許無限期延期,若迷你倉需要延續通知書限期,必須已開展工程並在每次申請延期時向消防處提供證據,消防處會容許迷你倉先進行較簡單工作如搬倉,在批准延期前會派身為消防人員的個案主任巡視單位。

屋署:766迷你倉違建築例

屋宇署總屋宇測量師潘玉龍表示,經巡查所有迷你倉後,截至本月11日,發現有766間迷你倉涉違反建築物條例,並向業主發出共1,627張法定命令,只有69張遵辦。

地政總署首席地政主任梁閠興指出,截至本月11日已查核865間懷疑違契個案,當中219間確認違反地契用途,均已向涉事業主發出警告信,當中33間已糾正,182間因未有在限期前糾正而被釘契,但未打算收回任何單位。

勞工處總職業安全主任陳祥興指出,已向288間營運商就僱傭安全發出警告信,同時發出13張改善通知書,另檢控13間營運商,均已全被法庭定罪。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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