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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擬允許在內地未就業未就讀的台港澳居民參保

2017-06-16

【文匯網訊】 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消息,人社部有關負責人指出,正考慮允許在內地未就業、未就讀的台、港、澳居民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補助由各級財政承擔。

據中新網報道,針對台灣同胞關注的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相關問題,人社部有關負責人今日就近期正在研究起草的《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相關情況回答記者提問。

有記者問,對於台胞普遍關注的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有關問題,人社部是否有出台相關政策的計劃,具體工作安排是怎樣的?

負責人回應稱,為進一步明確和規範台港澳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有關工作,保障在內地居住、就業和就學的台港澳居民社會保險權益,我部正在研究制定《台灣香港澳門居民在內地參加社會保險暫行辦法》。目前,《暫行辦法》已在部內和系統多次徵求意見,並正在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及地方意見。下一步,我們將在梳理各方反饋意見基礎上,對《暫行辦法》做進一步修改完善,並履行相應立法程序,適時發佈實施。

還有記者問,《暫行辦法》對台灣居民社會保險權利義務進行規範,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什麼?

負責人介紹稱,我們制定《暫行辦法》主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則:一是堅持台、港、澳居民與內地居民享受同等權利。二是針對台、港、澳居民實際情況,對相關經辦程序做出便利性的特殊安排。

記者繼續提問,《暫行辦法》對在內地未就業、未就讀的台灣居民參加社會保險有怎樣的安排?

負責人表示,在內地未就業、未就讀的台、港、澳居民在內地比照大陸居民參加社會保險的訴求日益強烈,為減輕其在大陸居住的後顧之憂,促進生活便利化,《暫行辦法》考慮將上述人員納入適用範圍,允許其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相關補助由各級財政承擔。

還有記者問,來大陸就業的台灣居民一般在台灣已經參加了社會保險,如果要求這些人員同時在大陸參加社會保險,就會造成重複參保,增加繳費負擔。請問針對上述問題,《暫行辦法》是否會有所考慮?

負責人稱,《暫行辦法》將會對雙重繳費問題做出適當安排。一方面,將考慮對已在台灣、香港、澳門參加當地相關社會保險並保留社會保險關係的台、港、澳居民,允許其申請不在內地參加部分社會保險險種。另一方面,考慮到兩岸四地正在進行社會保險關係銜接方面的研究,《暫行辦法》將為未來的銜接安排留出空間。


責任編輯: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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