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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通報9起違反《反恐怖主義法》典型案例

2017-07-15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記者丁樹勇)2016年1月1日《反恐怖主義法》頒布實施以來,雲南省積極構建反恐怖新格局,持續開展嚴打暴恐專項行動,全省公安機關會同郵政、交通等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反恐執法,查處了一批違反《反恐怖主義法》案件。7月14日,雲南省反恐辦通報9起違反《反恐怖法》典型案例。

雲南反恐辦通報的9起典型安全中,3家酒店、公寓未按規定查驗客戶身份;3家企業未嚴格執行寄遞物流收寄安全查驗「三個100%」制度;3人觀看並傳播暴恐音視頻;一客運站未按規定配備防範設施,均被處罰。

蒙自市、開遠市、彌勒市3家酒店、公寓未按規定查驗、登記入住客戶身份信息,且拒不整改,涉事酒店、公寓分別被處罰款10萬元(人民幣,下同),酒店、公寓負責人被處罰款1000元和1500元,某公寓當班員工被處500元罰款。

瑞麗某商貿公司、大理某商務服務公司、通海某快遞公司未嚴格執行寄遞物流收寄安全查驗「三個100%」制度,未實行安全查驗制度,未對客戶身份進行查驗,未依照規定對寄遞物品進行開箱驗視,違法事實成立,涉事公司分別被處罰款10萬元,公司法人或負責人及業務員分別被處罰款,通海某快遞公司被責令立即停業整頓。

鎮沅縣、滄源縣警方工作中發現,有人在微信群中傳播暴恐音視頻,分別查獲涉嫌傳播暴恐音視頻的違法嫌疑人李某、葉某和鄧某,根據《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分別對上述違法嫌疑人處行政拘留11日、15日。

元陽縣警方對反恐怖防範重點目標檢查時發現,某客運站安檢機已損壞,安保人員未對旅客隨身攜帶物品進行安檢,警方當場口頭警告並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再次複查整改情況時,發現其仍未嚴格按要求整改,依據《反恐怖主義法》相關規定,對該客運站處2萬元罰款,對責任人何某、白某分別處1000元罰款。


責任編輯:朵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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