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大公文匯全媒體綜合報道:香港海關2016年截獲一批未有進口許可證而付運至新加坡的裝甲車,案件今日(25日)再提堂。控辯雙方提出共同申請,要求先釐清法律爭議,再正式審訊及答辯。案件押後至12月11日作審前聆訊,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兩名被告分別為39歲船長潘學軍,及船公司APL CO. PTE LIMITED代表,同被控一項「並非根據及按照許可證輸入戰略物品罪」。辯方律師質疑控方以《進出口條例》檢控是否適當,又指有關判決將影響船公司或船長日後運載貨物的責任,要求控方提供同類案件的檢控對象及數目。
去年11月23日,香港葵涌貨櫃碼頭發現9輛裝甲車。由於該批裝甲車未申報,被香港海關扣查。其後新加坡國防部承認該批軍備屬新加坡武裝部隊,並向海關提供資料。海關扣查兩個月後,於今年1月底將裝甲車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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