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記者 杜法祖)已結業的連鎖健身中心California Fitness,其母公司前董事王炳權25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拖欠員工薪金約110萬元,被判罰款20.2萬元。法庭同時頒令被告向尚未支薪的61名員工,發還合共約38萬元薪金。
承認「沒有在到期日內支付工資」罪名的被告王炳權(56歲),離開法院時表示滿意判刑。
連鎖健身中心 California Fitness 去年初全線停業,曾經擔任母公司 J.V.Fitness董事的王炳權被控於去年5月至6月,拖欠101名員工薪金合共約110萬元。控方指被告當時擁有公司最終決定權,是銀行戶口唯一授權簽署人。代表律師求情指,被告以往經營工程生意,2015年底投資5,600萬元入股California Fitness,但被告不熟悉健身生意,後來認真閱讀文件,才發現公司長期虧蝕,當時雖己騎虎難下,仍努力尋找新買家,個人注資3,000萬元挽救公司,目前已向部分員工償還欠薪。
暫委裁判官林希維指被告營商經驗豐富,很奇怪他竟投資自己不熟悉的行業,被告稱是因為信錯人,裁判官即提醒他將來要小心,欠薪是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可被判處監禁。今次考慮被告肯認罪,拖欠薪金時間不算長,又答應即日清還餘下欠薪,遂判每張傳票罰款2,000元,合共罰款20.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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