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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錦滿涉偷圖書館簡體書 辯稱只想下架非毀滅

2017-08-15

【文匯網訊】 (記者 杜法祖)「熱血公民」副主席鄭錦滿涉嫌在公共圖書館內,將9本簡體字兒童圖書丟進垃圾桶,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續審,被告出庭自辯時解釋,當日並非想毀滅涉案書本,只想將簡體字書下架,引起市民關注。

鄭錦滿上傳影片「教」網友如何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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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錦滿(29 歲),被控於2016年3月29日在何文田九龍公共圖書館4樓兒童圖書館內,偷去屬於香港政府的9本圖書,其間他又將過程拍片,呼籲市民用自己方式「銷毀」簡體字書。

鄭錦滿接受控方盤問時承認,當日有將涉案書籍放入垃圾桶,但強調將書放進垃圾桶內,不會令圖書館找不到有關書籍,他指桶蓋是會轉動,且沒有緊蓋�荂A相信清潔工人在清理垃圾桶時,會看見桶內有數本大型圖書,令圖書館最終尋回書籍。他事前沒想過圖書最終竟會丟失。

另外,鄭同意「銷毀」兩字在看起來有「毀滅」的意思,但他除了將圖書放入垃圾桶外,亦有將圖書藏到隱蔽處,故他只是將書「下架」。當日做法旨在讓大眾知道公共圖書館有60萬本「殘體 ( 簡體 ) 字書」,呼籲大眾用自己的方式「銷毀」「殘體字書」,所謂「銷毀」,只是希望將有關書籍下架,令市民不再那麼容易接觸到簡體字。若要真的「銷毀」,他實可以用撕毀書籍等直接了當的方法。

鄭錦滿早前因違反「佔旺」清場的法庭命令,今年3月在高等法院因藐視法庭罪被判囚3個月,現已刑滿出獄。案件押後至下周五( 25日 ) 由控辯雙方作結案陳詞。


責任編輯:阿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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