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18日上午,杭州互聯網法院正式掛牌成立。作為中國乃至全世界首家互聯網法院,為何選址杭州?設立意義幾何?對民眾有何影響?就備受關注的相關話題,中新網記者日前採訪了相關專家學者。
為何設立?
——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大趨勢
外界關心的一個問題是,為何要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
今年6月26日召開的中央深改組第三十六次會議指出,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是司法主動適應互聯網發展大趨勢的一項重大制度創新。
正如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教授肖建華所言,現在涉網案件數量越來越多,電商合同糾紛、網絡侵權等線上案件數量增加很快,線上線下交織發生的法律問題層出不窮,如共享單車等物聯網產生的知識產權侵權、人身傷害等案件,已經十分突出和普遍。
北京大學互聯網法律中心副主任楊明進一步指出,其中尤其在電子商務領域,合同糾紛非常多,淘寶、天貓、京東、亞馬遜等電商平台,每天的投訴量都是一個巨大的數字。
意義幾何?
——樹立司法現代化標桿
「設立杭州互聯網法院,意義深遠。」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所所長、中國法學會副會長、中國法學會網絡和信息法學研究會會長李林說。
他指出,一是有利於高效審理案件,踐行司法便民、利民。二是有利於提升司法治理網絡空間的能力和水平,進一步完善中國訴訟制度體系。杭州互聯網法院的設立,將為依法管治、規範網絡行為提供重要的專業平台。三是有利於深化司法改革,樹立司法現代化標桿。
肖建華認為,設立互聯網法院,一是可以探索互聯網領域的法律規則,可以為未來互聯網立法的提出或完善提供有力的支撐。二是探索互聯網司法規則,實現司法運作方式電子化變革。
有何影響?
——節約訴訟參與人時間、經濟成本
大家更為關心的是,互聯網法院和自己有什麼關係?
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教授于志剛指出,互聯網法院能夠節約訴訟參與人的時間成本、經濟成本。
于志剛分析說,網絡糾紛使得傳統意義上的地理位置的存在失去了意義,網絡參與者的每一次活動都可能是牽涉甚廣的跨界活動,這樣就可能會有不止一個法院可能主張對糾紛行為享有管轄權,跨界訴訟的結果,是當事人承擔了高額的訴訟費用,某些互聯網企業每年要負擔高達數億元的訴訟差旅支出。
李林也表示,杭州互聯網法院通過在線、遠程等互聯網審判方式,能夠提供更為優質的司法服務,滿足群眾「低成本」、「快審理」的司法需求。
為何選址杭州?
——具天時地利人和條件
中國首家互聯網法院選址杭州,背後有何考量?
分析稱,杭州是中國互聯網經濟發展重地,互聯網企業高度聚集,信息經濟發展迅猛,被稱為「電子商務之都」「移動支付之城」。
此外,近年來,浙江法院在全國率先探索設立電子商務網上法庭,取得明顯成效,積累了豐富的涉網案件審判經驗。
網易集團副總裁楊巍也談到,杭州作為「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和「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並且在網上法庭積累了寶貴的實踐經驗,設立互聯網法院具有天時地利人和的條件。
于志剛分析稱,選擇在網絡糾紛高發地指定或者新設一個法院專門審理互聯網案件,有助於節省當事人訴訟的經濟成本和時間成本。
面臨什麼難題?
——比較棘手的是證據問題
互聯網法院面臨什麼難題呢?楊明表示,比較棘手的是證據問題。
他指出,在互聯網環境下的交易結構中,主體方麵包括平台和交易雙方,但是,作為證據的數據都是在平台中產生、由平台控制的。很多時候,專業的鑒定機構都無法對是否存在數據造假做出鑒定,要麼是技術上不行,要麼是成本太高。
為此,楊明建議,作為與互聯網法院建設相配套的機制,一定要探索建立第三方平台的中立規則,以及法院、網絡平台、鑒定機構彼此之間數據端口的對接。
沒有國際先例,需注意什麼?
——防止社會弱勢群體更難
互聯網法院在國際上沒有先例,在具體制度設計和運作中,應當如何設計,需要注意什麼?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助理、研究員,中國法學會網絡和信息法學研究會常務副會長周漢華指出,要全新設計,突破傳統框架。互聯網法院不能是新的「互聯網」加上傳統的「法院」,而應當是徹底的流程再造,要在一些傳統環節上進行改革,如案件管轄、立案、審理等等。
周漢華還強調,要注意保護普通老百姓的利益。防止信息化加劇數字鴻溝,使得社會弱勢群體更難。
什麼才是真正的互聯網法院?
——互聯網法院不是「互聯網+法院」
楊巍也指出,互聯網法院不是「互聯網+法院」,去掉一個「+」,有質的飛躍。
「它不僅僅是在網上立案、網上繳費、庭審微信直播等淺層次互聯網技術的應用,更是介入司法改革的核心問題,對網絡案件進行專門化的司法管理。」
那麼,什麼才是真正的互聯網法院?在楊巍看來,互聯網法院有兩個核心要素,一是對涉網案件的專業管轄,要結合專屬管轄、約定管轄、指定管轄確定。二是作為審判核心的庭審環節,必須互聯網化。
「整個庭審活動都必須全部依靠網絡實現,從而徹底破解『跨地域性』的難題,全面節約當事人的訴訟成本,達成『隔空訴訟』的最終目的。」楊巍強調。
責任編輯:范佩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