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湖北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劉善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善橋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善橋身為黨的高級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劉善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劉善橋簡歷
劉善橋,男,1956年11月生,漢族,湖北隨州人,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學歷,1978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75年8月至1979年4月,任隨縣高城公社中學教師、廣播站辦事員、企管站會計、辦公室辦事員。
1979年4月至1984年3月,先後任隨縣高城公社團委副書記,團縣委辦事員、副書記、書記。
1984年3月至1990年1月,任隨州市南郊辦事處、尚市鎮黨委書記(其間: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在襄樊市委黨校大專班脫產學習)。
1990年1月至1994年11月,任隨州市副市長。
1994年11月至1996年8月,任宜城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6年8月至1997年1月,任棗陽市委書記。
1997年1月至1998年4月,任棗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1998年4月至1999年8月,任襄樊市委副書記、棗陽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其間:1996年9月至1999年7月,在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1999年8月至2002年11月,任襄樊市委副書記(其間: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在中央黨校中青班培訓)。
2002年11月至2003年1月,任黃岡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2003年1月至2006年7月,任黃岡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6年7月至2006年8月,任黃岡市委書記、市長。
2006年8月至2007年1月,任黃岡市委書記。
2007年1月至2012年1月,任黃岡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2年1月,任黃岡市委書記。十八大代表,十屆湖北省委委員。
2013年1月當選省政協十一屆委員會副主席。
2017年6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責任編輯:阿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