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匯網訊】 據中紀委消息,經查,王三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四個意識」淡漠,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消極應付、嚴重失職失責,喪失政治立場,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長期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罔顧黨的選人用人制度和組織原則,讓存在違紀問題的幹部挑選領導崗位,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
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第十八屆中央委員,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原副主任委員、甘肅省委原書記王三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王三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四個意識」淡漠,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消極應付、嚴重失職失責,喪失政治立場,妄議黨中央大政方針,長期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違反組織紀律,罔顧黨的選人用人制度和組織原則,讓存在違紀問題的幹部挑選領導崗位,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王三運身為中央委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嚴重污染甘肅省政治生態,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決定給予王三運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黨的十八大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給予其開除黨籍的處分,待召開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時予以追認。
王三運簡歷
王三運,男,漢族,1952年12月生,山東單縣人,197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68年12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政治學專業。
1968年12月,貴州省織金縣綺陽公社知青,縣一中代課教師
1974年08月,貴陽師範學院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77年09月,貴州省貴陽師範學院黨辦工作人員
1983年05月,貴州省委組織部秘書
1984年08月,貴州省委組織部青干處副處長、貴陽市雲巖區委副書記
1987年12月,貴州省貴陽市雲巖區委書記
1990年02月,貴州省貴陽市委常委、雲巖區委書記
1990年07月,共青團貴州省委書記
1992年12月,貴州省六盤水市委書記
(其間:1992年09月至1993年01月在中央黨校進修二班學習)
1995年09月,貴州省貴陽市委書記
1995年10月,貴州省委常委、貴陽市委書記
1998年08月,貴州省委副書記、貴陽市委書記
1998年10月,貴州省委副書記
(其間:1998年09月至2001年07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省部級幹部在職研究生班政治學專業學習)
2001年07月,四川省委副書記
2002年10月,福建省委副書記
2007年11月,安徽省委副書記
2007年12月,安徽省委副書記,省政府副省長、代省長
2008年01月,安徽省委副書記,省政府省長
2011年12月,甘肅省委書記
2012年01月,甘肅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3年01月,甘肅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7年04月,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中共第十六屆、十七屆中央候補委員,第十八屆中央委員。(簡歷摘自人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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