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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旺」女村長申推翻認偷手機 還柙候訊

2017-11-13

【文匯網訊】 (香港文匯網 記者 杜法祖)自稱「旺角佔領區女村長」的「鳩嗚團」成員畢慧芬,涉嫌於兩個月前在旺角一間快餐店內,趁顧客一邊把手機充電一邊睡覺時,偷去其價值200元的手機。畢慧芬被控一項盜竊罪,13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申請推翻認罪答辯,打算改為不認罪。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3日再訊,其間被告須還柙候訊。

控罪指,報稱無業的被告畢慧芬(21歲),於今年9月4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好望角大廈的麥當勞餐廳內,偷取一部價值200元的Samsung手提電話。

畢慧芬庭上向裁判官黃雅茵表示,她原本向代表她的律師作出不認罪的指示,後來一名外籍當值律師卻勸她認罪,以換取較輕刑罰。畢告知黃官,她唸中學時已被確診患上輕度智障,理解能力低,早前應訊前曾服用羊癎症藥物,受藥物影響始會作出認罪答辯,現感到很後悔,做錯決定,已打算另聘辯護律師。

裁判官將案押後10天,畢慧芬屆時可能會傳召游說她認罪的外籍律師出庭作供。

「佔旺女村長」已非首次惹上盜竊官非,畢慧芬前年初在旺角一間店舖內拾獲一名女子的手機後,向物主發出勒索信息,提出以3,400元的代價才肯物歸原主,否則丟掉手機。警方其後落案控告畢一項「勒索罪」,多番出庭應訊後,改口承認勒索罪,去年6月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4個月,准緩刑3年。

裁判官當時一度批評畢慧芬家人太縱容及太遷就女兒,只是考慮到被告智商較正常人低這特殊情況,才予以輕判,裁判官又體恤被告父母要經常奔波陪伴女兒出庭,寄語畢女以後不要再犯法。然而,在緩刑期間畢又再犯事,涉嫌在快餐店偷取他人手提電話。

官司纏身的畢慧芬,另涉今年8月20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行人專用區,從街頭表演歌手湯焯帆的錢箱內,偷去300元打賞錢。案件早前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訊,街頭歌手湯焯帆出庭指證被告,稱親眼目睹被告行近其錢箱,用右手伸進箱中取出紙幣,裁判官聽畢證供後,初步裁定案件表證成立。


責任編輯:京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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